
九名雇主被追讨强积金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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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发出: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今日(六月十五日)代二十八名雇员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向九名雇主追讨约148,000元的强积金欠款。
在今日审裁处的聆讯中,两名与讼人分别为主网亚洲有限公司及林汉忠和林绍平经营联盛尼龙公司,同意雇员申索的金额。审裁官下令与讼人须分别向积金局支付33,495元及9,349.84元。有关款项包括与讼人拖欠雇员的强积金供款,以及根据强积金条例计算的附加费。
另外七名与讼人,联创有限公司经营顺德鱼王海鲜酒家、何志生经营伟利货运服务公司、嘉隆(香港)有限公司、黄致根经营富利五金塑胶厂、何凤萍经营智培研究所、好世界味精罐头食品有限公司及钟泳萍经营美悦轩美容纤体中心,均没有出庭应讯。在缺席聆讯下,审裁官判积金局申索得直,与讼人须分别向积金局支付39,713.64元、18,627元、17,799.44元、17,745元、6,907.4元、2,763.44元及1,781.61元。有关款项包括与讼人拖欠雇员的强积金供款,以及根据强积金条例计算的附加费。
积金局在收到欠款后,会尽快把款项拨入雇员的强积金帐户。审裁官同时下令各与讼人支付处理入禀个案的费用,分别为160元、149元、160元、180元、165元、159元、90元、76元及119元。
较早前,主网亚洲有限公司在观塘裁判法院,承认一项没有为其雇员按条例规定加入强积金计划的控罪,被罚款3,000元。
完
2009年6月1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2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