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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六题:家庭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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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石礼谦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的书面答覆:

问题:

  二○○七年成立的家庭议会的职责范围是探讨和推广家庭核心价值及和谐家庭关系。家庭议会建议它与安老事务委员会、妇女事务委员会及青年事务委员会结成更紧密的伙伴,协力加强对家庭的支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家庭议会及上述三个委员会的工作时间表,以及它们各自如何与现有的相关谘询架构及政府部门互相衔接;

(二)行政长官在二○○八/二○○九年度施政报告中承诺的鼓励商界采取家庭友善工作措施的详情及最新进展为何,以及该三个委员会相关范畴的工作的最新进展为何;及

(三)政府会否订立跨部门的机制,评估任何新政策可能会对家庭造成的影响;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安老事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提供建议,制订全面的安老政策,包括长者在护理、住屋、经济保障、医疗徖生、心理、就业,以及康乐等方面的需要的事宜。妇女事务委员会(妇委会)专责就妇女事务的宏观策略提出建议,并制订长远目标和策略,确保妇女可以尽展所长。妇委会亦就妇女关注的政策和措施向政府提供意见,并协助政府实施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及其他与妇女相关的国际条文。青年事务委员会就青年发展事务向政府提供意见。它向相关的决策局及政府部门提供意见,以确保在制订与青年相关的政策及服务计划时,能顾及青年人的利益。委员会亦会就特定的青年事务课题进行研究。

  作为一个政府的谘询组织,家庭议会提供一个高层次的平台,以便从家庭角度讨论重大的课题,以及与家庭有关的政策方向及优次。至於家庭支援服务的提供,则将继续由不同的相关服务提供者及执行机构资助及负责推行。家庭议会已确立家庭核心价值 ,讨论如何缔造有利家庭的环境,并就加强家庭议会与三个委员会的协同效应作出建议。

  三个委员会将继续处理相关的界别范畴的工作,并与家庭议会结成紧密的伙伴,协力加强对家庭的支援。自二○○九年四月一日起,三个委员会的主席已获委任为家庭议会的当然委员,以促进三个委员会和家庭议会的沟通及合作。

  家庭议会将继续与各有关的持份者紧密合作,进一步持续推广及宣扬家庭核心价值;找出提升家庭教育效用和协调(特别是家长亲职教育)的方法;以及强化对家庭有利的措施。

(二)劳工处一直致力推动劳资双方以直接和坦诚的沟通,商讨雇佣条件及工作安排。我们更鼓励雇主采纳以雇员为本的良好人事管理措施,其中包括家庭友善雇佣措施。

  营造家庭友善的工作环境是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作为推广良好人事管理措施的持续工作之一,劳工处担当着一个促进者的角色,鼓励雇主采纳家庭友善雇佣措施,以协助雇员同时平衡工作与家庭的责任。

  劳工处持续进行的主要宣传活动包括:

* 举办研讨会/简报会,推广家庭友善雇佣措施及相关的良好人事管理方法。

* 透过十八个涵盖不同行业的人力资源经理会及九个行业性三方小组的网络,向人力资源从业员、各行业的雇主和雇员代表推广家庭友善雇佣措施。

* 於全港不同地区举行巡回展览,广泛宣传家庭友善雇佣措施,以加强市民大众对有关课题的认识。

  为主动推广家庭友善雇佣措施,劳工处於二○○八年七月至十一月期间,於报章出版二十辑特稿,透过介绍成功实施家庭友善雇佣措施及其他良好人事管理方法的个案,提高公众的认识及鼓励更多雇主实行有关措施。此外,劳工处已把特稿的电子版上载於部门网站,供市民浏览。有关特稿亦已於二○○九年二月结集成小册子,作广泛派发。

  在二○○九/一○年度,劳工处会继续透过不同的宣传活动,推广良好人事管理措施。除持续进行的工作外,我们计划制作短片,以加深市民对有关课题的了解及鼓励更多雇主於工作间实行有关措施。

  另一方面,妇女事务委员会於二○○八年十月与劳工处合作,向中小型企业(中小企)收集关於推行家庭友善雇用政策及措施的优良个案实例。妇委会将编印一份单张,与其他持分者(尤其是中小企雇主)分享推行上述政策及措施的经验。有关单张预计於二○○九年九月制备。

(三)政府致力将家庭纳入制定政策的过程中,作为一个考虑因素。就此,政府鼓励各决策局和部门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考虑家庭的角度,并表现良好的警觉性及敏感度,在家庭和其他政策目标的考虑之间取得平衡。决策局和部门亦需要不时留意它们所订的政策是否已顾及家庭核心价值及对家庭的影响。



2009年6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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