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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署理财政司司长陈家强今日(六月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回应汤家骅议员提出的「遴选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人选」休会待续议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
由於财政司司长目前正在海外进行访问,因此我谨代表司长就议员提出的休会辩论议案发言。我希望就委任金融管理局总裁的法理基础及相关问题,作出解释。
有关金融管理局总裁的任命是清晰而且明确的,刚才各位议员发言也有提及这一点。根据《外汇基金条例》第5A(1)条,赋予财政司司长清晰的权责,委任金融管理专员和制定有关的聘任条款。司长是依法办事的,他会按法例赋予他的权力作出委任。财政司司长认为,这项安排是合适的。
金管局的工作涉及多个范畴,包括维持香港的金融和货币体系稳定健全、监管银行业务、外汇基金的投资管理、以及发展香港的金融基建,以支持及推行保持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政策。
金融管理局的工作任重道远,而且它大部分工作涉及专业知识和复杂的技术细节,我们需要具备合适专长和经验的人才,以履行职责。在委任金融管理专员时,财政司司长会以公平公正的态度,依法办事,同时确保人选合适及符合香港最佳利益。
正如刚才多位议员也提及,公开招聘金管局总裁并非最合适的做法。据我理解,公开招聘央行行长并非目前国际上的普遍做法。
我亦希望利用这个机会,解释现时外汇基金谘询委员会和管治委员会的角色和功能。外汇基金谘询委员会和其辖下设立的管治委员会均设於金管局内的架构,他们的主要职责分别是就外汇基金的投资政策与策略、发展金融基建等以外汇基金拨款进行的项目和金管局的年度行政预算,以及就金管局的薪酬及人力资源政策及有关事宜,向财政司司长提出意见。
为确保下一任金管局总裁的人选适当,财政司司长在较早前邀请冯国经先生、张建东先生及庞约翰先生,向财政司司长作出建议。同时,财政司司长亦邀请了退休人事顾问唐裕年先生协助工作。他们都是以个人名义接受邀请,义务提供协助。
这个小组的成员不但各具专长,而且备受社会各界尊重。财政司司长认为是适当的做法。
正如财政司司长早前解释,有关程序已进入最后阶段,待完成有关程序后,他会公布下任专员人选以及交待相关细节。
刚才多位议员在休会辩论期间,发表了不少关於金融管理局总裁相关的意见,我会将有关意见整理,容后再向财政司司长汇报。
主席,本人谨此陈辞。
完
2009年6月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1时2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