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会十六题:教资会资助院校高层职员人数和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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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六月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国麟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香港理工大学校董会於本年四月决定重整该大学的管理层架构,副校长职位的数目将由明年九月起由六个增至八个,届时这所大学将成为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资助的院校中副校长职位数目最多者。此外,该大学的校长最近以有急切需要为由,未经公开招聘程序便聘任一名前职员为副校长(行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教资会有否就资助院校的高层职位数目设定上限,以及院校增设该等职位须否向教资会呈报,以确保该等新增职位确有需要及避免浪费公帑;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二)教资会有否规定资助院校必须透过公开招聘程序聘任高层人员;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及(二)八所教资会资助院校都是根据本身条例成立的自主法定机构,各自设有校董会。现行规程让院校拥有高度学术自由和自主权的同时,亦须负上适当的责任。在符合相关香港法例的前提下,院校在管理校政(包括聘请职员)方面,享有自由。
除非有关条例明文规定,否则院校的校董会有权根据院校的运作需要,决定合适的高层职员人数和招聘程序。这些事宜属院校自主范围之内,教资会不宜干预。
完
2009年6月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1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