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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五题:奖券基金及资助安老宿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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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黄毓民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答覆:

问题:

  经常有社会福利界人士向本人反映,社会福利署(下称社署)要求各个受资助非政府机构不要累积过多的整笔拨款储备,但本身却坐拥奖券基金的巨额结余,而且未有利用该笔款项增设资助护养院及护理安老院宿位,无视过去五年共有19 006位长者在轮候该等宿位期间离世的情况。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奖券基金现时的结余数目、在二○○七年三月至二○○九年三月期间拨作投资的金额及回报,以及过去五年的利息收入;

(二)当局会不会主动从奖券基金拨出款项,全数资助现有位于独立建筑物内的资助护养院及护理安老院加建楼层,以及全数资助非政府机构把数十间已停办的中、小学的校舍改建为该等院舍,以善用土地、增加该等宿位的数目、缩短宿位轮候时间,以及创造就业机会;如果会,将于何时执行;如果不会,原因是什么;过去三年,有哪些空置校舍被改建为该等院舍,以及有关的改建工程在什么日期动工;及

(三)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有没有向财政司司长提出,在本财政年度增拨款项,以增加宿位的数目,从而缩短轮候时间及减少轮候期间死亡的长者人数;若有提出,何时提出及所获答覆是什么;若没有提出,原因是什么?

答覆:

主席:

  我会逐一回答黄毓民议员提问的三个部分。

(一)根据二○○九至一○年度财政预算内的修订预算,奖券基金在二○○八至○九年度的期末结余约为67亿元。截至二○○九年三月底,奖券基金未定用途的结余为50亿7千5百万元。自二○○三年四月一日起,奖券基金的资产已并入外汇基金内进行投资。

  过去五年(即由二○○四至○五年度至二○○八至○九年度),奖券基金的投资收入共达17亿8千3百万元。

(二)政府一直有利用奖券基金资助提供福利服务的非政府机构,应付非经常开支。在安老服务方面,无论是津助或合约安老院舍的建筑费用,以至安老院舍、长者日间护理中心、长者地区中心和长者邻舍中心等处所的装修费用,以及有关服务单位购置家具和安装新设备所需的资金,都是由奖券基金支付。奖券基金用于与安老服务有关项目的拨款额已由五年前(即二○○四至○五年度)的1亿3千6百万元大幅提高至去年的2亿8千7百万元,占奖券基金全年拨款总额8亿零9百万的36%。
 
  至于黄议员所提,利用奖券基金资助设于独立建筑物内的津助安老院舍加建楼层的建议,现时营运设于独立建筑物内的津助安老院舍的非政府机构,随时可以向社会福利署提出重建或扩建院舍,以增加宿位。社署会考虑有关建议能否提升服务质素,以及对院舍内的长者构成的影响等因素,决定是否支持有关建议。如建议获得社署支持,机构可向地政总署申请,提出改变地积比率及其他与土地用途相关的建议。在扩建或重建费用方面,社署会视乎个别非政府机构的需要,以及重建或扩建项目是否可以提升对体弱长者的支援等因素,考虑透过奖券基金提供资助。根据上述准则,社署刚于今年三月透过奖券基金谘询委员会的拨款,支持东华三院就辖下位于港岛南区的戴麟趾安老院的重建计划进行可行性研究。

  事实上,为了回应长者对资助安老宿位的诉求,社署一直积极在全港各区物色合适的选址,兴建新的安老院舍,并与各有关政府部门(例如地政总署、规划署、房屋署和政府产业署)保持紧密联系,研究在其辖下的新发展或重建项目(例如公共屋邨),以及在空置的建筑物(例如已停办的中小学校舍)内,兴建或改建成安老院舍的可行性。

  在研究个别选址是否适合作为安老院舍时,社署需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有关地方的面积是否足以兴建或改建成一间具一定规模的院舍,以达致成本效益;有关地方亦必须位于公共交通可达的位置,方便长者的家人探望。此外,由于空气质素欠佳或受到噪音问题影响的地方未必适合长者居住,社署在选址时也必须考虑有关地点附近的设施和发展项目。值得指出的是,一些暂时空置的政府土地或建筑物在腾空期间虽然可作临时用途,但其实已被规划作其他长远用途。由于安老院舍并非临时发展项目,故不能利用暂时空置的地方兴建院舍。同时,基于消防安全等考虑,所有安老院舍均须符合《安老院条例》关于处所的规定,包括安老院的任何部分所处高度均不得离地面超过24米;以及安老院不得设于工业建筑物的任何部分或位于仓库、电影院、剧院等处所的上一层或下一层的任何部分。

  在过去数年,社署曾检视多个空置中小学校舍并探讨能否将这些校舍改建成安老院舍。然而,由于大部分校舍的面积都相对小,又或是因为其他限制(例如处所因结构所限不能兴建升降机或斜道,以方便体弱长者进出),而不适合作安老院舍之用。社署会继续透过不同途径物色其他可供发展为安老院舍的地方及空置建筑物。

(三)政府一直致力回应长者对资助安老宿位的需求,并不断投放更多资源以增加资助安老宿位的供应。资助安老宿位的整体供应已由约十年前的16 000个增加至现时约26 000个,增幅达60%。以二○○九至一○年度为例,政府财政预算案已预留了约5,500万元经常开支,以增加资助安老宿位的供应,其中包括:
 
(i)增拨1,700万元,于两间新建合约安老院舍提供150个新增资助安老宿位;以及

(ii)增拨3,800万元,透过「改善买位计划」向私营安老院舍购买500个资助安老宿位。

  政府会继续增加资源,逐步增加资助安老宿位的供应。由现在到二○一一至一二年度,将会有五间新建安老院舍落成。此外,社署亦已在12个发展项目内预留地方兴建新的安老院舍。

  然而,面对人口高龄化,单靠不断增加资助安老宿位,并不足以应付持续增长的需求。政府一直与安老事务委员会共同研究长者住宿照顾服务的长远规划。安老事务委员会已委托顾问进行有关研究,探讨如何集中资助住宿照顾服务的资源于最有需要的长者身上。研究亦会探讨如何推动进一步发展优质的私营住宿照顾服务,并鼓励个人、家庭和社会共同承担责任,以照顾长者的长期护理需要。有关研究预计可于今年内完成。



2009年6月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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