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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四月批出四十一份建筑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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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宇署四月共批出四十一份建筑图则,其中港岛十份、九龙七份及新界二十四份。

  上述批出的图则包括十六项住宅及商住发展、三项商业发展、六项工厂及工业发展,以及十六项社区服务发展。

  获准动工的建筑工程项目则有七个,这些工程完成后将提供可作非住宅用途的建筑楼面面积达十二万二千六百零九平方米。另外,本署亦接获十一个建筑项目的上盖工程动工通知。

  屋宇署同时发出十二份入伙纸,包括港岛七份及新界五份。

  其中住宅用途的建筑楼面面积有二万三千五百六十九平方米,共一百六十个单位;而非住宅用途的建筑楼面面积则为四万零五百一十平方米。

  四月份新落成楼宇的报价总值约为十亿元。

  此外,本署并批准八项拆卸楼宇工程,涉及八幢楼宇/其他建筑物。

  本署於四月接获一千九百八十四宗有关违例建筑工程的投诉,并发出五千六百九十六个违例建筑清拆令。

  四月份资料月报全部内容已载於本署网页(www.bd.gov.hk),欢迎市民浏览。



2009年5月2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1时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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