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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应立法会帐目委员会就紧急救护服务发表的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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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局发言人回应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委员会)今日(五月二十日)发表的51A报告书有关紧急救护服务部分时,表示感谢委员会在报告书提出的多项建议,并指出当局正积极实施审计报告及帐目委员会报告内的建议,继续改善紧急救护服务。

  发言人强调:「政府会一如既往,确保消防处的救护服务会获得所需的人手及装备,以达到对市民的服务承诺。」

  「我们过去几年作出的资源分配决定,已大致让消防处达到其订下的服务承诺目标,例如2006年的召达时间表现是92.7%,2007年是92.8%,2008年是92.2%;而2009年首四个月的平均召达表现则为93.5%。」

  考虑到在2008年的召达时间表现与服务承诺目标相差约0.3%,在人手方面,消防处会在2009年会开设约120个救护职位,以应付服务需求。

  在更换救护车方面,政府各有关政策局及部门,包括保安局、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消防处、政府物流服务署和机电工程署(机电署)现正进行相关讨论,商讨长远更换救护车数目的机制及缩短救护车采购程序的措施,确保消防处配备所需数目的救护车,以提供良好的紧急救护服务。

  事实上,消防处已获拨款更换196辆市镇救护车,以及添加21辆市镇救护车,有关采购工作现已全速进行。第一批35辆新购的救护车经已到港,并已全数投入服务。第二批35辆救护车预计可於今年年中付运,其余147辆新救护车,将会於明年年底前分批到港。当所有新车投入服务后,消防处救护车队的平均车龄将由现时约8年下降到1.6年。

  发言人指出,为使现有救护车可保持良好运作状态,消防处及机电署已加强现有救护车队的预防性维修保养,预先更换最经常出现故障的部件,例如电池、水喉、水泵、引擎风扇组件、皮带及皮带滑轮等,并将救护车的例行维修由每4个月一次增加至每3个月一次。机电署会对曾发生故障的救护车进行彻底检查,了解故障原因,并会在有需要时,检验所有相同型号的救护车,以防止发生同类型的故障。

  发言人表示,保安局和消防处会向委员会及审计署汇报实施报告书内建议的进展情况,并会尽快完成有关的跟进工作。



2009年5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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