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十一题:支援入住受资助宿位的体弱和患有痴呆症长者
***************************

  以下为今日(五月二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国雄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本人经常收到资助护理安老院舍的前线员工投诉,指现时院舍有不少院友需要护养或疗养服务,但因政府拨款不足而人手短缺,严重地影响服务质素及增加前线员工受伤的风险。虽然当局在本财政年度增拨3,700万元予安老院舍以照顾需要疗养服务或患有老年痴呆症长者,但该笔拨款只是杯水车薪,根本不足以支付照顾该类院友的额外开支。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资助护理安老院舍现时的院友当中,需要疗养服务、需要护养服务及患有老年痴呆症的院友各有多少;

(二)在二○○八至二○○九年度,政府发放疗养院照顾补助金及照顾老年痴呆症患者补助金的款额各有多少,获发补助金最多及最少的院舍名称、所涉金额,以及它们有多少名该等类别的院友;社会福利署以什么准则决定发放予各间院舍的补助金款额;补助金款额占资助总额的百分比是否各间院舍一致;以及政府为什么不按有关的院友人数向院舍发放补助金;

(三)会否按护养院每个名额的成本(即每月12,609元)及需要护养服务的院友人数向护理安老院舍发放资助;若会,将于何时执行;若否,原因如何;及

(四)鉴于在二○○二年三月发表的审计署署长衡工量值式审计结果报告书指出,护养院照顾需要疗养服务的长者的单位成本为每月18,625元,政府会否按该金额及需要疗养服务的院友人数向资助护理安老院舍及护养院发放资助;若会,将于何时执行;若否,原因如何?

答覆:

主席:

  就梁国雄议员提问的四部分,现答覆如下:

(一)至(二)为?加强对入住受资助宿位的体弱和患有痴呆症长者的支援,政府自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开始向安老院舍发放「疗养院照顾补助金」,并于一九九八至九九年度开始向院舍发放「照顾痴呆症患者补助金」,让院舍聘请额外人手,包括物理治疗师、职业治疗师、护士(注册护士或登记护士)、保健员和护理员等,以提升对有需要长者的照顾。

  在「疗养院照顾补助金」方面,长者是否符合资格领取补助金,须得到医院管理局(医管局)辖下的社区老人评估小组确认,社会福利署(社署)是根据个别安?院舍每年获医管局确认的合资格长者人数,向院舍发放补助金。补助金的申请资格已于二○○三至○四年度扩展至参与「改善买位计划」(买位计划)的私营安老院。

  就「照顾痴呆症患者补助金」而言,社署会邀请受资助安老院舍提出申请,这些安老院舍的长者是否符合资格领取补助?,须得到医管局辖下的老人精神科小组确认。社署是根据这些安老院舍每年获医管局确认为合资格的长者人数,向有关安?院舍发放补助?。申请补助金的资格亦已于二○○九至一○年度扩展至参与买位计划的私营安老院。

  在二○○八至○九年度,「疗养院照顾补助?」的拨款总额为4,540万元,为合共1 226名长者提供额外支援;而「照顾痴呆症患者补助金」的拨款总额为2,430万元,合共2 542名长者受惠。

  为?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长者的支援,政府于二○○九至一○年度再增拨了2,000万元经常拨款作「疗养院照顾补助?」及1,700万元经常拨款作「照顾痴呆症患者补助金」。拨款总额较二○○八至○九年度大幅增加?44%及70%。

(三)截至二○○九年三月,在正居于资助护理安老宿位的约二万名长者当中,约170名(少于1%)长者正轮候资助护养院宿位。除了上述的「疗养院照顾补助金」及「照顾痴呆症患者补助?」,政府一直为安老院舍提供多方面的支援以提升其照顾长者的能力。其中,医管局的社区老人评估小组和老人精神科小组,以及卫生署长者健康外展队均有医生及护士定期到访安老院舍,为有需要的长者住客提供医疗评估及支援,社康护士亦为院舍长者提供到院护理服务,确保长者可以得到适切的照顾。

(四)审计署署长在其二○○二年发表的第38号报告书中,建议当时的卫生福利局考虑应否在福利院舍环境下而非在医院环境下提供疗养服务。

  参考了审计署的建议,社署曾建议推行一项试验计划,在特建的安老院舍处所内,为医疗情况稳定的体弱长者提供资助疗养服务。政府后来听取了业界提出的意见后,认为提升现有津助安老院舍内的部分宿位,以提供疗养服务,可能更具成本效益。社署于二○○七及二○○八年与业界商讨提升计划的细节,包括增加资助金额和其他要求(特别是护士人手要求),业界反映由于护士人手(特别是注册护士)短缺,未能增聘足够护士人手以符合卫生署的牌照要求。社署现正探讨其他可行的方案;与此同时,社署正与医管局合作开办登记护士训练课程。此外,鉴于公营、私营医疗机构和社福界对注册护士的需求殷切,香港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已应政府的建议,于辖下的院校增加护理学额;医管局亦会继续在三间医院开办高级护理文凭课程,以增加护士人手的供应。



2009年5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24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