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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二○○九年薪酬趋势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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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薪酬趋势调查委员会发出:

  公务及司法人员薪俸及服务条件谘询委员会联合秘书处辖下薪酬研究调查组编纂的二○○九年薪酬趋势调查(调查)报告书,今日(五月十八日)分发给薪酬趋势调查委员会(委员会)各委员。

  调查结果显示,参与调查的公司在二○○八年四月二日至二○○九年四月一日的十二个月期间,给予雇员的平均薪酬调整幅度如下:


          基本薪金 额外酬金 薪酬趋势
           指标 + 指标 = 总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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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层薪金级别     1.74% +-1.91% = -0.17%
(月薪低於15,7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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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薪金级别     2.82% +-4.16%  = -1.34%
(月薪15,785元至                      
 48,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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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薪金级别     2.25% +-7.04%  = -4.79%
(月薪48,401元至                       
 97,545元)       

  上述调查结果仅属初步资料,有待委员会在下周一(五月二十五日)确认。

  调查结果经委员会确认后便会提交当局。按照既定做法,当局会在考虑调查所得的薪酬趋势指标和其他相关因素(如香港的经济情况、政府的财政状况、生活费用的变动、职方对薪酬调整的要求,以及公务员士气)后,决定二○○九至二○一○年度公务员薪酬调整幅度。

  调查结果反映121间公司185,321名雇员,在二○○八年四月二日至二○○九年四月一日的十二个月期间薪酬的变动,当中包括88间规模较大的公司(雇员人数为 100或以上),以及33间规模较小的公司(雇员人数为50至99)。这些公司是在所属行业中被视为具代表性而又被普遍认为是稳健良好的雇主,并有一套合理和有系统的薪金管理方法。

  是项调查是按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在二○○七年三月所通过的改良方法进行。规模较小的公司是第三年纳入调查范围,以提高调查的代表性和公信力。是次调查计及参与调查的公司因生活费用、市值薪酬的一般变动、一般经济繁荣和公司业绩,以及劳绩奖赏和级内递增薪额而调整雇员的基本薪金和额外酬金。

  委员会由蔡惠琴出任主席(蔡惠琴同时是公务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委员)。各参与调查的公司鼎力支持和协助薪酬研究调查组,蔡惠琴谨代表委员会向他们衷心致谢。



2009年5月18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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