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荔枝角收押所还押犯藏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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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教署发言人今日(五月十五日)表示,署方竭力采取措施防范毒品流入惩教院所。
就荔枝角收押所一名还押犯人於收押前将毒品吞入体内,收押后将毒品排出体外并与其他犯人分享的事件,发言人表示,在现行机制下,毒品甫进入惩教院所便会被察觉,无法在院所内流通。
该名还押犯人姓李,昨日(五月十四日)因管有危险药物而被起诉及还押於荔枝角收押所。因李有滥用药物的纪录,在收押当日起,惩教人员将他羁押在荔枝角收押所医院密切观察。
由於情报显示李可能於被还押前将毒品吞入体内,惩教人员今早向他进行突击搜查,结果搜出一个藏有十粒怀疑蓝精灵的胶袋。李承认在还押荔枝角收押所前曾将二十粒蓝精灵吞入体内,并於昨日全数排出,然后与其他五名犯人分享。
涉及的五名犯人已被隔离跟进,署方继续调查该名还押犯人是否还藏有其他毒品。有关个案亦已转介警方作进一步调查。
去年(二○○八)经由惩教署人员截获毒品的个案共有九十三宗,今年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则有三十七宗,大部分个案集中於收押所。
完
2009年5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