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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署理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就「建议成立旅游局专责处理旅游事宜」议案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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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署理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今日(五月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建议成立旅游局专责处理旅游事宜」议案的开场发言全文:

主席:

  旅游业是香港四大经济支柱之一,占本地生产总值3.4%,与入境旅游相关的总开支达1,590亿元。旅游业亦同时带动其他相关行业的发展,特别是运输及航运业、酒店业、零售业和饮食业的表现与旅游业息息相关。政府相当重视旅游业的持续发展。

  本港有关旅游政策、宣传及监管的架构,多年来一直根据市场趋势及业界和社会的共识在演变。香港旅游业议会业界自我监管角色的扩充、旅游事务署的成立、香港旅游发展局的成立等,均是因应市场需要和旅游业界面对的挑战,经过社会和业界的广泛谘询和讨论后所得的政策回应。

  在政府现时架构中,旅游事务属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负责的政策范畴,由旅游事务专员带领旅游事务署专责处理。当有关事宜涉及其他政策局或部门的工作时,专员、常秘和局长均会协调解决。

  旅游事务署负责制定政府的旅游业发展政策和策略,并统筹与业界的联系,加强推动旅游业的发展。在履行旅游事务署的各项职责时,该署一直与旅游业界及香港旅游发展局、香港旅游业议会、酒店及零售业等保持紧密联系,听取他们对香港旅游业发展和推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这些业界和组织代表亦被委任为与旅游有关的法定组织或谘询委员会的成员,以反映有关界别的意见。
 
  主席,政策局的重组属於施政上的大动作。为了配合政府的施政重点,继续以有效率和成效兼备的方式履行施政责任,政府在二○○七年重组政府总部的决策局。该次重组距今只有两年,而每次重组也要一段磨合的时间。我们需要考虑过於频密的重组,会否影响政策的执行和连贯性。正如谢议员指出与旅游有关的政策范畴相当多,例如涉及航运及出入境政策等,要把这些都纳入一个政策局负责未必是最有效率的做法。

  主席,如何在不断演变的环境中完善有关架构是我们和旅游业界需要共同面对的挑战。我会仔细听取立法会的意见,并在稍后再作回应。多谢主席。



2009年5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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