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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关淑馨已於二零零九年五月七日向星辉保险有限公司(星辉)颁布临时清盘令,并委任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韦艾理(Mr Peter Whalley)及布鎏(Mr Jan Blaauw)为联合及个别的临时清盘人。
该任命是根据保险业监理专员於二零零九年五月五日按保险公司条例委任之联合经理人对星辉的事务进行调查后作出的。
保险业监理处发言人今日(五月八日)说:「临时清盘容许执行安排计划,以便更快及更有效地处理受影响的保单持有人所提出之申索。」
发言人补充:「临时清盘令并不会自动取消该公司的保单。所有现行的保单仍然生效,以及将如常处理所有有效的未决保险申索。临时清盘人已初步评定以信托形式存放於保险业监督(保监)的港币2亿元法定存款以及由香港汽车保险局管理的无偿债能力基金(大约港币20亿元)应可应付所有有效的未决保险申索。」保监一向密切监察该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并发现部分由公司提供的银行存款收据可能是伪造的。
根据保监作出的报告,商业罪案调查科已於二零零九年五月六日将星辉的四名主要员工扣留以协助调查。
发言人说:「保监於过去数天,与联合经理人紧密合作,并谘询香港汽车保险局及其他相关人士 的意见,旨在为保障保单持有人而提供一个可行的方案。」
「由於星辉管理帐目?(包括港币1.89亿元的银行存款)的重大误报可能已使其财务状况及偿还到期债务能力受到严重损害,保监最终决定支持联合经理人向高等法院入禀要求向该保险公司颁布临时清盘令。」
发言人补充:「为使星辉能根据公司条例继续运作,於这期间执行临时清盘令是合适的做法。」
「香港汽车保险局及保险公司(雇员补偿)无力偿债管理局均已经向保监表示其法定基金会接受及处理由星辉承保的第三者保险索偿。」
临时清盘人会继续透过热线电话处理所有保单持有人及其他索偿人士的查询(电话:2289 5011;传真:2890 8345)。他们亦会建议索偿人士将他们的申请递交法定基金。
香港汽车保险局亦设立热线电话2866 9681,协助索偿人士了解其於香港汽车保险局基金下应得的有关第三者汽车人身伤亡的索偿权利。
发言人说:「临时清盘人将会提供一个安排计划,以减低对保单持有人的不便。」
完
2009年5月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3时3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