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检讨公众意见调查结果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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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五月八日)发表一项联同香港大学民意研究计划进行,有关《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条例)检讨的公众意见调查结果。
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影视处)於去年十二月委托香港大学民意研究计划展开一项随机电话访问调查,以了解市民对条例的认识和对检讨的意见,作为首轮公谘询的一部分,该谘询已於今年初结束。调查访问对象为年龄15岁或以上操粤语的人士,有逾1,500人作出回应。
被访者就条例不同范畴表达了不同的意见,包括「淫亵」及「不雅」的定义、物品的评级、审裁机制、规管互联网上淫亵及不雅的物品、刑罚和宣传。在人口变项分析方面,调查亦以性别、年龄、教育程度及职业为分类阐析对条例的意见。
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处长郑美施在新闻简报会上说:「连同我们在谘询期内收到的一万八千八百多份来自个人和机构的意见书,是项调查所归纳的意见有助我们更加详细了解社会对规管在不同媒体上发布淫亵及不雅物品的关注和期望。」
郑美施说:「在考虑所有搜集得来的意见后,我们正草拟较具体的改善现行规管机制建议,以再作第二轮谘询,供公众讨论。」她表示,所有搜集所得的意见均会被纳入一份将於稍后时间发表的报告内。
有关是次民意研究计划调查的摘要,可考随附文件。整份调查报告可於网站:www.coiao.gov.hk 或 hkupop.hku.hk 浏览。
完
2009年5月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0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