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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份批出五份预售楼花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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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总署今日(五月七日)公布,该署於四月份发出五份预售楼花同意书,包括四份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及一份商业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

  该四份预售楼花同意书共涉及一千六百六十四个住宅单位,其中两个项目涉及六十六个单位,分布於荃湾、书院道及秀竹园道,预计於本年十月至十二月落成。另外两个项目涉及一千五百九十八个单位,分布於何文田及太子道东,预计於二○一○年七月至十一月落成。。

  截至二○○九年四月底,有待核准的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申请共有十七份,而商业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申请则有四份。

  十七宗有待核准的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申请,共涉及六千五百六十五个单位,其中五宗申请涉及六百二十四个单位,预计於本年落成。十一宗申请涉及五千六百一十一个单位,预计於二○一○年落成,而另一宗申请则涉及三百三十个单位,预计於二○一一年落成。

  此外,该署正处理两宗住宅单位转让同意书申请,共涉及二千五百九十六个单位。

  市民如欲索取过去六个月已批出预售楼花同意书及截至四月底有待核准申请的最新资料,可致电地政总署法律谘询及田土转易处热线:二一四七 五四七五,或浏览地政总署网页,网址是www.landsd.gov.hk。

  有意购买楼花的人士,在决定缴付订金之前,应该先透过广告、发展商发出的售楼书或楼价表等,了解清楚该发展项目的详细资料和买卖程序。大厦公契的重点,包括公用地方的定义、委托管理公司的条款、计算管理费的基础、管理费按金和其他相关资料,以及政府批地文件中的特别条件,亦会载於售楼书(通常印有中文版本)内,有意购买楼花的人士亦应详细阅读。

  此外,他们亦应留意,发展商可能会预留单位直接与买家作私人配售,而在同意书制度下,发展商无需制订有关单位的价目表。



2009年5月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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