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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保安局局长于立法会休会待议辩论有关《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条例》的生效事宜的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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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保安局局长李少光今日(五月六日)在立法会休会待议辩论有关《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条例》的生效事宜时的发言:

主席:

  去年七月,立法会通过制订《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条例》(《监警会条例》)。随后,警监会为积极筹备成立法定的监警会投入大量工作。今年三月,根据《监警会条例》的规定,发出公告,指定本年六月一日为《监警会条例》的生效日期,亦即是法定监警会正式成立的日期。立法会成立了小组委员会,详细审议《监警会条例》的生效日期公告以及相关事宜。

  我衷心感谢小组委员会主席刘江华议员以及委员会各位成员,在审议生效日期公告过程中,提出宝贵意见。我亦仔细聆听议员在刚才的辩论中表达的意见。就投诉警察机制的具体安排的看法,不少在本会过往的讨论及辩论当中已有所提及,我希望藉此机会,再次解释政府的立场。

《监警会条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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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我必须强调,面对公众对于警队成员行为以及警队程序或常规的投诉,不论投诉人的背景,我们有责任确保每一宗投诉都得到彻底和公正的调查,以找出事实,查找警队成员是否有任何不当行为,以及警队的程序和措施是否有任何改善空间。

  继立法会完成审议《监警会条例》的生效日期公告后,该《监警会条例》将于本年六月一日生效,而监警会将于同日正式成为法定机构。这标志着香港的投诉警察制度一个新的里程碑。《监警会条例》为现有的两层投诉警察制度提供明确的法律基础。监警会成为法定机构后,依据《监警会条例》的规定行使法定权力,履行监察警方处理和调查须汇报投诉的法定职能,而警方有法定责任遵从监警会根据该《监警会条例》所提出的要求。新的法定安排在维持现时的两层投诉警察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该制度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监警会条例》在法律上确立一个具备有效制衡的投诉警察机制。投诉警察课将会继续专责处理和调查市民对于警队成员的投诉。该课在运作上独立于其他警务单位,以确保调查客观公正。这安排亦能善用警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及对警务工作的深入了解,确保投诉得到专业和彻底的调查。监警会根据《监警会条例》所赋予的职能及权力,负责监察投诉警察课就针对警队成员的须汇报投诉进行的调查。监警会在审议投诉个案时,如对投诉警察课的调查有任何疑问,可以要求投诉警察课作进一步的解释或重新调查有关的投诉。《监警会条例》亦赋权监警会成员和观察员,可自由选择在预先安排或未经预约的情况下,出席警方就须汇报投诉进行的所有会面,以及观察警方在调查须汇报投诉期间的证据收集工作。

  刚才刘江华议员提到,希望这些突击调查可以多一些。其实,我刚刚翻看过我们的数字,在二○○八年来说,观察员进行这些突击的观察有五十多次,占总体观察次数约百分之九左右。

  《监警会条例》亦已纳入多项有效的制衡措施,协助监警会充分发挥其监察功能。这些措施包括:规定警务处处长必须严格遵从监警会的要求。此外,监警会可向行政长官作出它认为有需要的报告。监警会亦可为执行它的法定职能而披露与投诉有关的事宜,让公众理解该会如何监察警方对于「须汇报投诉」的处理和调查。

  部分议员认为必须另设独立的调查机构,或赋予监警会调查权,方能确保对于警队成员的投诉得到妥当的处理。我并不同意这看法,而我亦有信心,投诉警察制度日后在《监警会条例》下的实际运作,会清楚向公众展示这制度本身是恰当、合理和有效的。

成立法定监警会的筹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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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配合法定监警会能更有效地发挥监察警方处理和调查须汇报投诉的职能,政府已在财政和人手安排上,为监警会提供更大的灵活性及高度自主性。

  在财政安排上,监警会作为一个法定机构,除《监警会条例》的有关条文作出规定外,能相当灵活地自行管理其财务。为反映这情况,给予法定监警会的拨款将以整笔拨款形式,于政府预算内的一个独立开支总目(即总目121)下开列,并由监警会秘书长担任该开支总目的管制人员。

  在年度的资源分配工作中,监警会可自行视乎需要,拟备增拨资源的申请。任何增拨资源的要求无须经由保安局而直接交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处理,并提交由政务司司长和财政司司长亲自参与的高层会议考虑。获批准的新增资源会悉数拨交监警会。此外,警监会如有特殊情况,亦可在年中申请批拨急需的资源。

  至于人手安排方面,警监会秘书处现时由公务员及几位合约员工组成。《监警会条例》赋权法定监警会自行聘用雇员。为顺利过渡,监警会会逐步在市场招聘有经验的员工,取代现时任职秘书处的公务员,并预期届二○一二年中前,完全取代在秘书处任职的公务员。《监警会条例》生效后,现任公务员会以借调形式留任监警会秘书处,直到监警会成功招聘为止。政府会继续就取代任职秘书处的公务员的时间表,与警监会保持联系,并提供所需的支援。

  从运作或实务角度来说,现职首长级薪级表第二点的公务员秘书长需暂时继续留任,确保监警会成立后运作顺畅。警监会主席已向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表示,日后会根据监警会的实际运作经验,因应需要拟备提升秘书长职级的建议。

  政府当局已多次申明,会确保法定监警会继续获得适当的支援和资源。以二○○九/一○年度预算为例,监警会获拨款2,830万元,较二○○八/○九年度的原来预算1,650万元大幅增加71.5%,而较二○○八/○九年度的修订预算则增加1,050万元,增幅为59%。增加的拨款是为配合法定监警会加设职位、自行聘请员工以逐步取代借调的公务员、应付原来由其他开支总目下拨付或由政府部门直接支付的运作开支,购置设备等。

  警监会已根据《监警会条例》的规定,更新法定监警会监察警方处理和调查须汇报投诉的相关内部程序,以及更新监警会的内部行政程序。警监会亦已进一步完善有关监警会成员及观察员观察警方就须汇报投诉进行会面及收集证据的程序和指引。此外,投诉警察课亦已更新有关处理及调查须汇报投诉和须知会投诉的内部程序及指引,以符合《监警会条例》的规定和配合经更新的监警会程序。

  刚才,梁家杰议员提出,希望政府,特别是保安局,要确实支援监警会的工作,让监警会将来在法定的《监警会条例》下的运作,真正发挥到它的职能。在这里,我可以很庄重的承诺,我们保安局一定会尽力监督整个《监警会条例》的运作,希望将来一定会使监警会的运作更加畅顺和更加有效。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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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实施《监警会条例》以及成立法定监警会能进一步确保公众对警方作出的投诉得到公正的处理和彻底的调查,加强市民对投诉警察制度的信心,这切合香港社会的期望。

  警监会与投诉警察课已准备就绪,配合《监警会条例》于本年六月一日生效,我期望纵然部分议员对于投诉警察制度抱持不同意见,大家能给予新的法定投诉警察机制充分的支持。

  多谢主席。



2009年5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2时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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