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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署理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就「因应经济挑战发展新经济策略」议案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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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署理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今日(四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因应经济挑战发展新经济策略」议案的总结发言全文:

主席:

  多谢各位议员就议案提出宝贵意见。正如我在刚开始辩论的发言中指出,全球金融海啸为香港带来包括珠三角产业转型在内的短期和长期的巨大经济挑战。应对当前挑战,我们无疑必须推动新经济产业发展。这是本局以至整个政府须优先处理的问题。

  行政长官於去年十月成立经济机遇委员会(经机会),其中一个主要目的,是研究和提出具体的应对方案,供政府和业界考虑,以面对目前经济状况带来的挑战。经机会已经手发掘一些具有潜力,而且能对香港经济作出贡献的新经济范畴,以协助香港克服金融海啸所带来的冲击。我不同意冯检基议员的「浮沙」比喻,相反,经机会的意见,会有助提升香港的竞争力,为香港日后经济持续发展奠定更坚固的基础。

  政府会继续支援香港的支柱产业,确保我们能以更强的姿态抵御金融海啸的冲击。除此之外,我们会聚焦地发掘一些有潜力协助香港经济长远发展的新产业。

  正如我在昨晚的发言中所指出,行政长官在四月三日经机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后,宣布会研究如何发展六项香港具有优势的产业,包括检测和认证、医疗服务、创新科技、文化及创意产业、环保产业及教育服务。

  经机会在研究和讨论哪些产业是较有潜质和优势时,参考了多项政府及民间的研究结果(包括中央政策组、有关政策局、智库及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和意见)、策略发展委员会文件、学术文献、统计数据及公众和业界的意见等。这些优势产业亦曾在中央政策组及策略发展委员会举办的论坛及会议中经过深入讨论。

  除了参考有关的调查研究外,经机会也考虑了多项因素,包括:

(一)有关产业须在中长期为香港带来经济利益,而且必须是在现有经济支柱及相关产业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并能够利用竞争优势占据或开拓更适宜香港经营的特定市场;

(二)在保持自由开放的市场机制下,产业应能持续发展,不依靠政府投入资源和持续支援;

(三)以产业发展的可行性和准备就绪程度评估产业的潜力;以及

(四)产业发展能否把握与内地及珠三角地区的合作机会,包括《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带来的机遇。

  基於以上的因素,我们正在评估这六项产业的发展潜力。此外,我们亦正在评估内地与香港加速融合会为这些产业带来那些新机遇。政府须及时确认需要采取什么措施,以充份发挥这些产业的优势,例如是否可以用政策、法例、土地或其他资源等工具帮助这些产业进一步发展。

  经机会认为,在确定香港是否集中发展这些「优势产业」前,有必要进一步探讨这些产业的增长空间及相关的实施问题。行政长官已要求中央政策组组织一系列小组研讨会,例如昨日的一个业界研讨会,讨论香港验证服务的发展空间,希望透过这些研讨会,广泛邀请业界代表、学者、研究人员,经机会成员及政府代表参加讨论。讨论结果将会在下一次经机会会议上汇报,以供深入考虑。政府会在详细研究和考虑社会各界和经机会的意见后,才会决定发展这些「优势产业」的优先次序、具体政策和措施。

创意产业

  在创意产业方面,我们最终的目标,是为推动新经济产业发展而制订长远可行的发展策略。在现时的经济环境下,我们的措施必须是有目标及恰当的。以创意产业为例,我们会见了来自不同创意产业范畴的业界代表,听取了他们的意见,亦对其他创意产业发展较成熟地方的做法作出了研究。我们根据业界的意见及我们研究的结果,制订了推动创意产业的初步发展策略,建议从不同方面推动香港创意经济发展,包括:

(一)培育人才;

(二)支援创意企业;

(三)扩大本港的市场规模;

(四)开拓内地及海外市场;

(五)在社会上营造创意氛围;

(六)凝聚创意产业社群;以及

(七)长远推动香港发展成为区内创意之都。

  今年二月,我们曾与立法会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讨论这套策略,并获得议员支持。这套策略是切实可行,并且符合社会及业界的期望。待经机会进一步研究,及推动创意产业发展的专责办公室「创意香港」在本年中成立后,我们会开展深入研究,为发展本港创意经济制订长远的策略。

海外国家的成功经验

  叶刘淑仪议员在动议中,提到我们应参考外国的成功经验,我们是完全同意的。我们在制订创意产业初步发展策略期间,也参考了其他国家在这方面的体制安排。我们会继续进行这方面的工作。我们发现不同国家对於发展创意产业,都有不同的安排。举例说,英国创意经济的发展虽然由文化、媒体及体育事务部(Department for Culture, Media and Sport)统筹,但个别创意产业范畴则由该部门与商业、企业及改革管理部(Department for Business, Enterprise and Regulatory Reform)共同分担。另一些国家及地区,例如新加坡及苏格兰,则在现行决策局或决策部门下成立专责的办公室,统筹创意产业的发展。我们拟於商务及经济发展局辖下成立的「创意香港」办公室,正是循此方向发展。

  叶刘淑仪议员亦提议我们成立专责的决策局,推动创新科技及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商务及经济发展局现时负责制订有关创新科技及创意产业的政策。然而,文化领域非常广惗,除经济因素外还须考虑其他因素,故我们认为由独立的政策局负责文化政策,最能配合本港的需要。我们认为目前的分工,即由民政事务局负责文化政策,及由商务及经济发展局负责创意产业与创新科技的政策,是适当的安排。我们曾经考虑应否将「文化」归於创意产业范畴之下,但结论是这个做法并不恰当。纵然如此,我们理解到文化及创意产业两者必会有重叠的地方。

  谭伟豪议员昨晚亦提到本局的名称并无包括「科技」二字,在此我想重申,商务及经济发展局联同辖下的创新科技署、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等部门,负责制订有关本港创新科技发展的政策和落实有关计划。虽然政策局的名称没有「科技」二字,但促进科技发展明显是本局的主要政策目标之一,而「经济发展」可以涵盖很多方面的工作,包括工业、旅游、创新科技、资讯科技等。举外国情况为例,一些部长的职衔亦是非常简单,例如美国商务部长所负责的政策范畴很广泛,包括工业、电讯及资讯科技。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对推动科技的政策工作是毋庸置疑,并会持续发展下去,亦会透过创新科技署、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等部门落实有关工作。

  成立「创意香港」,将会大大优化发展创意产业时,决策局与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我们向议员保证,「创意香港」定会与民政事务局携手并肩,在创意产业及文化发展工作上作出紧密协调,共同合作,以产生协同效应。我们认为现时的做法,与刘健仪议员提出的意见,即设法加强各局之间的合作,解决各自为政及权责不清的问题,两者不谋而合。在创意产业而言,新成立的「创意香港」办公室会致力为业界提供一站式服务。

落马洲河套地区及新发展区

  有多位议员对落马洲河套地区(下称「河套地区」)和新发展区表示关注,而叶刘淑仪议员亦有提出落马洲河套地区和新发展区的问题。在此方面,何钟泰议员亦在发言中表示关注。河套地区和新发展区是行政长官在2007-08年《施政报告》中所提出的「十大建设、繁荣经济」的其中两项建设。我们十分赞同应善用这些可发展土地,利用地理上的优势配合珠江三角洲的发展,发挥协同效应。

  河套地区位处港深交界,邻近落马洲口岸及新界东北新发展区,为港深之间的合作提供良好的机会。两地政府同意河套地区可考虑以发展高等教育为主,并可辅以高新科技研发设施及适当的文化创意产业用途。港深双方将手合作,在本年6月展开规划和工程综合研究。如进展顺利,而双方可尽快就河套地区的用途作出决定,有关设施可望於2020年在河套区开始运作。发展局及教育局已发信邀请12家香港大专院校就发展河套地区提出意见。局方亦已安排各院校代表在本年4月23日到河套地区视察,向他们介绍最新情况。

  东北新发展区包括古洞北、粉岭北及坪鄚/打鼓岭三个新发展区。这些新发展区接近港深边界区。规划署及土木工程拓展署已在去年6月展开新界东北规划及工程综合研究,为新发展区拟备发展大纲图及发展蓝图、确定该等图则的可行性、以及进行相关的基础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和地盘勘测。研究将於2010年年底完成。研究会仔细探讨新发展区的土地利用,以配合香港的长远发展需要,并提供就业机会。

  古洞北及粉岭北新发展区邻近河套地区,而坪鄚/打鼓岭新发展区则靠近莲塘/香园围新口岸。在进行有关的研究时,我们会小心考虑和协调不同的发展项目,确保各个发展能相互配合。我们会在研究的各个阶段让立法会、北区区议会、当地社区、环保团体及其他受影响人士参与。就何秀兰议员所提出建议,我们在发展过程中会考虑当地居民的利益。

私人机构的人才

  叶刘淑仪议员又提到应从私人机构招揽人才,善用社会资源并引进新思维,确保新产业发展不会失去动力、活力。我们对此也有同感。以创意产业为例,我们同意从业界吸纳熟悉创意产业的人才,将有助「创意香港」与业界紧密合作,而此举亦可以引入新思维,让我们可以制订更能配合业界需要的措施。有见及此,我们已表示「创意香港」总监一职将会透过公开招聘的形式来物色。这个建议获得立法会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的支持。此外,我们在制订推动创意产业的初步发展策略时,亦听取了不同创意产业范畴代表的意见,并按此制订策略。

其他建议

  有关余若薇议员提出研究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后对香港经济的影响,政府一直注视国际间自由贸易协议的发展,以及跟香港有密切经贸关系的贸易伙伴商谈和签署自由贸易协议的情况。总体上,区域内的贸易增加长远对香港有利。举例说,香港可利用其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及区内重要枢纽港的优势,加强推动内地及东盟之间的合作和交流,而东盟和内地的公司可利用香港在地理位置具策略性的优势,来港设立办事处,有利他们处理双方的贸易事务。此外,作为国际商贸和金融中心,香港可以为从事东盟-内地贸易业务的公司提供有效及专业的服务。

  就国家与东盟签订自由贸易协议中的承诺而言,中央早前已同意,其与东盟签订的自由贸易协议中优於CEPA的承诺,有关优惠会纳入CEPA的开放措施内。事实上,2007年6月29日公布的CEPA补充协议四的内容,已包括了内地给予东盟的优惠措施;有关措施已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余若薇议员、刘秀成议员和梁美芬议员提出完善教育及培训制度,为发展新产业提供更多人才,并且推动尊崇科研和创意人才的社会风气,吸引年轻一代投身新产业。自2002年「学会学习」课程改革开始,「创造力」(Creativity)是在基础教育阶段(小一至中三级)各个学习领域内,优先推动的共通能力之一。创造力要在不同的学习领域或者学科之中,透过适当的教学法培养,例如小学常识科的探究式学习,语文科的创意写作,艺术教育的艺术欣赏与创作,科技教育中的设计,以及跨学科的专题研习。初中阶段的学习领域所提供的文化和知识基础,为学生提供了发展创造力和创新能力的实质内涵。我们鼓励学生在课室之外的全方位学习活动中发挥创意,期望创意思考能成为学生在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思维习惯。同时,正如刘秀成议员所说,创造力亦是学校资优教育及特别资优学童课程所培养的重要元素。

  根据教育局2006年的调查显示,大部分中、小学的学习领域统筹人员和教师,认为学生的创造力有显著进步。2008年的调查更指出,大部分学生认为自己具有独特和创新的意念,并对体艺活动的兴趣有所提升。

  在2009年9月施行的新高中课程,会继续鼓励发展学生的创造力,而多个科目已把创造力的发展纳入课程宗旨及预期学习成果之中,例如在通识教育、综合科学、语文、视觉艺术、音乐、应用学习的创意学习,以及「其他学习经历」的艺术发展、体育发展、「与工作相关的经验」和社会服务等。为了有效地培养学生的创造力,教育局会支援教师和学校,提供专业发展课程、学与教材料,以及与不同的政府及非政府机构紧密合作,从而促进各界群策群力,在学校推动培养创造力。教育局亦会继续举办、合办和支持大量学生活动和计划,为学生提供机会在实际环境中发挥创意。

  整体而言,新一代的学生会具备更广阔的视野、更多样的才能和创造性思考,可以在继续升学和不同的工作范畴中全面发挥,从而促进社会创意经济的发展。

  此外,政府十分重视学术科研工作。最近成立了180亿元的研究基金,是政府对高等教育界的重大投资,显示政府对科研活动的坚定支持。政府亦会在2009/10至2011/12三年期内逐步增设800个研究院研究课程学额,为更多有志投身研究事业的同学提供科研机会,从而鼓励科研风气的发展。我们亦放宽了创新及科技基金的规限,让基金下每个科研项目增聘两名实习研究员,为期两年,并为此增拨9千万元,资助6百名实习研究员职位。我们会继续与本地大学、研究机构及业界合作,充分利用资源,在短中期创造更多科研职位,长远而言为本港增添科研的生力军,为香港建立更深厚的科研文化。

  有关李永达议员提出检讨现时政府对文化艺术的资助,及扩大资助范围至其他艺术形式的建议,政府一直致力支援表演艺术工作者及团体的发展。为了强化整个表演艺术界别及促进其持续发展,政府近年推出一系列措施,扶植受政府恒常资助的主要演艺团体以外的第二、第三梯队团体的发展。

  在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方面,署方透过主办或赞助恒常的文化节目,例如艺术节、在18区举办的免费文娱节目及大型节庆活动等,为新进艺术家及艺团、以至中小型演艺团体提供演出机会,以协助其发展及建立观众群。在2009/10年度,康文署将进一步加强对新进表演艺术家及中小型演艺团体的支援。康文署除了会在更多非康文署场地举办节目及协助艺团在社区建立观众群外,也会与艺团合作推动艺术教育及拓展观众,鼓励社区及学生参与。

  除康文署外,香港艺术发展局(艺发局)亦有为表演艺术界提供适用於所有艺术界别的各项资助计划。为支援年青及新进的艺术家,艺发局自2007年开始在计划资助下推出「新苗资助」项目,让新近完成其艺术课程/正统训练,而有志开展其艺术专业的年轻艺术毕业生申请。艺发局辖下也设有中介计划,支持一些具经验的中型艺团成为中介团体,由其负责推出特定的艺术活动,培育小型艺团的成长。

  在政策层面,民政事务局将委托顾问进行研究,制订一套评估主要艺团的新准则,以优化主要艺团的评估机制和资助安排,并透过设立「可加可减」和「可进可出」机制,让第二、第三梯队的表演艺术工作者及团体有更多升机会。有关对表演艺术以外的其他艺术界别的支援方面,艺发局现时为艺术界提供的各个资助计划,全部都适用於所有艺术界别,而不只限於表演艺术。

  李永达议员亦建议改善文化场馆的管理,增加本地艺术工作者展出作品的机会。就此方面,康文署应「表演艺术委员会」的建议,於2008-09年度推出「场地伙伴计划」,让场地管理者与本地艺术团体及机构建立伙伴关系,合作建立场地的艺术特色、从而扩大观众层面、制订以场地为本的推广策略、协助寻求企业和私人赞助,以及推动民间参与艺术发展。获选的中小型艺团,除可免费使用有关场地外,每团更可获不超过每年100万元的节目赞助费以推展其活动。「场地伙伴计划」已於2009-10年度在康文署辖下11个表演场地全面开展,共有8个大型艺团及26个中小型艺团参与计划。

  李永达议员提出开放公共广播,设立供市民使用的电台及电视频道,以广播业带动创意产业。政府一向致力推动应用新的广播科技及增加观众节目的选择。凭借有利竞争的规管模式,香港市民现时可以观看超过350条电视频道和收听13条本地电台频道。随数码地面电视广播成功开展,我们会在年内发放广播类流动电视的频谱作公开竞投。随市场对本地影音内容的需求日渐增加,新商机将会涌现,而创意产业将会有无穷潜力发展。

  鼓励独立电视制作,就是其中一个例子。香港电台一直有将纪绿片、话剧和动画节目外判予独立机构制作。在未来一年,港台黄金时间的节目,超过6%会是透过外判而制作的。这些工作可帮助培训本地人才。

  关於未来的公共广播服务政策,政府现正审慎地研究独立检讨委员会的报告书,及全方位检视相关的各项课题。当完成研究后,必定会向公众公布,以及让社会各界参与制订日后公共广播服务政策。

  王国兴议员提出研究提供税务优惠。政府一直致力维持一个简单、低税率及明确的税制,为各行业提供一个公平和中立的竞争环境,所以任何为特定产业提供税务或其他形式优惠的建议均须谨慎考虑。我们乐意听取各界的意见。

  就王国兴议员提出政府对电影业支援措施不足的意见,政府一直透过不同途径支援本港电影业的发展。有关的措施包括成立电影发展局(电影局)及向电影发展基金(基金)注资,资助中小型电影制作,以及向内地及海外市场推广香港电影及人才。我们在2007年7月取得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的拨款批准,向基金注资3亿元,资助有利本港电影业长远和健康发展的项目。

  我现可向王议员提供资料,计划至今共接获19份申请,其中12份已获得批准,涉及资助金额超过3千2百万元,业界对这项计划反应良好。获资助的12部电影当中,共起用了6位首次执导商业电影的香港新导演,其中一部由新导演执导的电影,除获提名参加香港电影金像奖及香港亚洲电影节外,亦曾参加香港以外地区的9个影展。这反映基金在培育电影人才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至於有利电影业健康及长远发展的其他电影相关计划,电影局共批准了24份申请,资助金额合共3千8百万元。这些计划包括大型的电影宣传活动,资助业界参加海外电影节,举办研讨会,制作电影业手册和教材等。我们会继续与香港电影工作者,尤其是新导演保持紧密联系,以鼓励他们使用香港电影发展基金制作电影。此外,电影局现正谘询业界,检讨电影发展基金的运作,以确保基金符合业界的需要。

  汤家骅议员、陈茂波议员和黄定光议员对香港金融中心的地位表示关注,正如温家宝总理在本月中(四月十八日)指出,香港的金融业有独特的优势,会继续对国家发展发挥很重大的作用。市场认同香港的相对优势在於市场的国际化、自由化及制度化。我们会继续强化和发展这些优势,增强香港市场的竞争力。陈茂波议员将纽约和费城与香港和上海作比较,费城的名字是Philadelphia(City of Brotherly Love),其实我们与上海也有兄弟城的关系,共同发展金融中心的地位,同时寻求打通沪港两地市场,共同发展的机遇,我们会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结论

  主席先生,今天各位议员对发展新经济产业所作出的措施提出了很多有用的建议。我们为推动新经济产业发展制订长远可行的策略时,会详细考虑议员提出的建议,以面对香港经济短期及长期的挑战。

  多谢主席。



2009年4月3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2时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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