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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名雇主被追讨强积金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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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发出: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今日(四月二十八日)代四十名雇员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向六名雇主追讨约110,000元的强积金欠款。

  在今日审裁处的聆讯中,与讼人林肇玮前称林少光前经营达利工程同意雇员申索的金额。审裁官下令与讼人须向积金局支付11,307.47元。有关款项包括与讼人拖欠雇员的强积金供款,以及根据强积金条例计算的附加费。

  另外五名与讼人,包括翘英教育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翘英学习中心、八达商务有限公司、罗振兴及虞发根经营环球钢窗惈器工程公司、Stephen Finley trading as Finley & Co.及华泰农场有限公司,均没有出庭应讯。在缺席聆讯下,审裁官判积金局申索得直,与讼人须向积金局支付46,559.27元、24,042.51元、12,600元、11,107.98元及4,260.28元。有关款项包括与讼人拖欠雇员的强积金供款,以及根据强积金条例计算的附加费。

  积金局在收到欠款后,会尽快把款项拨入雇员的强积金帐户。审裁官同时下令各与讼人支付处理入禀个案的费用,分别为145元、240元、196元、180元、170元及90元。

  较早前,华泰农场有限公司在观塘裁判法院,承认四项没有在指定限期内为其雇员向注册计划的核准受托人作出强积金供款的控罪,被罚款10,500元。



2009年4月28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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