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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三月住宅按揭统计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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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

  根据参与香港金融管理局住宅按揭每月统计调查的23间认可机构的资料,三月份新取用按揭贷款额较二月份增加25.5%,至89亿港元。

  认可机构新批出的贷款增加46.0%,至167亿港元。各类物业交易批出的贷款均有增加,其中一手市场交易批出贷款增加21亿港元(+106.8%),二手市场交易批出贷款增加28亿港元(+33.1%),转按批出贷款增加4亿港元(+39.4%)。新申请贷款的宗数由二月份的8,445宗,增加至13,261宗。

  在三月份新批按揭贷款中,接近50%贷款的利率介乎最优惠利率减2厘至2.5厘之间,二月份的比例为14%。三月份以最优惠利率以外的利率(主要为香港银行同业拆息)作为定价参考的新批按揭贷款所占比例由二月份的32.0%,下降至29.5%。

  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没有明显变动,为5,870亿港元。

  三月份按揭贷款拖欠比率微降至0.05%,经重组贷款比率则维持在0.13%的水平。两者合并的比率由二月份的0.19%,降至0.18%。

如有查询,请联络:
传讯总监陈民杰 2878 1480或
传讯经理黄庆锋 2878 1802

附件说明

1.住宅按揭统计调查(Residential Mortgage Survey)是定期每月进行一次的调查,调查对象包括银行业内23家认可机构。
2.在本统计调查中,住宅按揭贷款(residential mortgage loans)指借予个人以供购买住宅物业的贷款(包括加按及转按),这些物业包括未完成单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计划」、「私人机构参建计划」及「租者置其屋计划」的单位。
3.新借出贷款总额(gross new loans made)指该月份内实际取用的新按揭贷款。
4.新批出贷款(new loans approved)指该月份内批出的按揭贷款。这些贷款可以在同一个月内取用,亦可在较后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贷款列入「该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贷款」(new loans approved during the month but not yet drawn)项目内。这项数字将会影响以后的月份的新借出贷款总额。
5.拖欠比率(delinquency ratio)指逾期按揭贷款总额占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的比率。
6.经重组贷款比率(rescheduled loan ratio)指经重组贷款总额占未偿还贷款总额的比率。
7.第二按揭计划(co-financing schemes)指除了认可机构批出的按揭贷款外,由地产发展商或其他借贷机构提供第二按揭的贷款。本统计调查只包括由申报机构批出的贷款。
8.该月份新批出贷款的平均按揭比率(average loan-to-value ratio)及贷款平均合约期(average contractual life)均为加权平均数字,计算时以个别申报机构在该月份新批出的贷款额作为加权因素。
9.过去12个月撇销的贷款(loans written off)占平均未偿还贷款的百分比的计算方法如下:在过去12个月期间内撇销的贷款总额占该段12个月的期间内平均未偿还贷款总额 [即(期初未偿还贷款结余+期末未偿还贷款结余)÷ 2] 的百分比。



2009年4月2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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