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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谈电盈私有化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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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今日(四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大楼与传媒谈话内容(中文部分):

记者:局长,你认为今日法庭对电讯盈科私有化的裁决,能否挽回公众对市场可以健康运作的信心?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首先,我尊重上诉庭今日的裁决。我认为证监会是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所赋予的权力来维持市场公平、有序的运作,亦充分发挥了证监会的功能。虽然上诉庭已有裁决,但仍未有判词,我们要等候判词,研究其内容,看看有什么跟进工作。

记者:大家都对「拆票」是否合乎道德的做法比较关注,局长会否针对「拆票」这做法去检讨改善?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我们尚要等待法庭的判词,才可清楚知道法庭的意见。但就着《公司条例》内,关于要有半数以上公司股东出席(或委派代表出席会议并投票同意)才可批准 协议安排,我们是会检讨。但检讨时,我们要考虑有关协议安排并不是只适用于股东,亦适用于债权人(creditors),我们检讨时亦要看整体公司条例应用在不同情况下的做法。我们会参考市场的意见及其他地方的法例,才可决定我们的法例如何修改。

记者:今次的事件会否影响公众对于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信心?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我认为今次证监会运用了法律所赋予它的权力,扮演了它应有的角色,亦有效维持市场公平及有序运作。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英文部分。)



2009年4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2时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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