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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保安局局长就《2009年拨款条例草案》修正案总目122分目000(就「删除为反恐工作所新增的100个职位的拨款」)的致辞全文(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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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保安局局长李少光今日(四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2009年拨款条例草案》修正案总目122分目000(即香港警务处「运作开支─删除为反恐工作所新增的100个职位的拨款」)的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

  涂谨申议员就《2009年拨款条例草案》动议修正案,建议将总目122分目000(即香港警务处的「运作开支」分目)的开支预算削减16,998,570元,以取消有关警务处为实行各项反恐工作所增设的100个职位的拨款。

  警务处一向竭力维护香港的稳定和内部安全,对反恐工作极为重视。警队现时的反恐工作包括制订反恐应变计划,与境外政府及执法机构合作,监察国际趋势,交换情报及作出适时的威胁评估,进行演习和训练提升反恐能力,并且在水陆空进行保安行动。为提高社会在打击恐怖活动方面的警觉性,各警区亦透过社区联络网络,提高广大市民的反恐意识。

  自911事件后,全球恐怖活动时有发生。事实上,香港现时面对的恐怖活动威胁程度维持於中等,即三级中的第二级,显示香港有可能成为袭击对象。面对现时多变的国际安全形势,香港应居安思危,加强反恐的资源和能力,并且密切掌握情势发展,为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作好防范。

  刚才涂议员提到,为何我们不在911事件发生后,立即增加我们的人手。事实上,自911事件后,全球恐怖活动时有发生,袭击手法层出不穷,但过去几年,政府冻结公务员招聘直至二○○七年四月才开始全面招聘。在检视过警队的反恐策略和现有的反恐资源后,我们认为增设100个职位是合理和必须的,让部门更有效执行反恐工作。

  在国际义务的层面,联合国安全理事会针对恐怖活动及支援恐怖活动的国家,通过打击恐怖主义活动及对某些国家施以制裁的决议。按照有关规定,香港在二○○二年制订《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条例》。此外,亚太区经济合作组织亦已确认,恐怖主义袭击活动是各成员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所面对的其中一项威胁。香港作为亚太经合组织的成员,有责任与其他成员联手采取措施,打击恐怖活动。为履行国际间的反恐责任,警务处必须设立有效执行反恐工作的架构。

  为此,警务处建议在二○○九/一○财政年度增设100个职位,落实多项反恐措施。这些职位负责的职务包括制订反恐策略、统筹与国际执法机关的反恐联络、分析及评估反恐情报、支援警队内专责行动单位(如特警队、机场特警等)的反恐工作、加强处理爆炸品事件或威胁的应变能力,以及反恐研究和培训等。

  现时,警队各单位的警务人员会在不同程度上参与反恐工作。警务处增设100个负责反恐工作的职位后,将可提升警队在反恐方面的应变能力和效能,加强对社会各阶层的保护。

  涂议员在其发言,表示忧虑当局现时建议增加的人手,是为重设有如当年的政治部,做一些政治监控的工作,以及为重新就《基本法》的二十三条立法作准备。对於以往政治部的工作,我所知不多,是否如涂议员所指作政治监控的工作,我在此不便评论。但我在这里要澄清一点,保安部负责与香港内部保安有关的事宜,包括要员保护、防范及对付恐怖活动,以及统筹大型活动的风险评估等保安工作。是次保安部增加人手,旨在加强警务处的反恐能力,对保障公共安全和维护社会治安非常重要,不涉及其他用途。

  在日趋复杂的国际安全形势下,提升警务处的反恐能力对维持社会治安和大众的安全极为重要。若涂议员的修正案获得通过,将会大大影响警队应付恐怖活动威胁的能力,危害公共安全。因此我恳请各位议员支持政府,反对涂议员的修正案。



2009年4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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