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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九题:教资会资助院校教师学术名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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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四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国麟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於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的专上院校,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每间专上院校的教师的学术名衔列表;

(二)去年有否考虑订立一套标准的学术名衔列表,以供所有院校遵循,以免混淆及误导公众;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有否监管各院校制订厘定教师学术名衔的准则,以确保教师的学术水平与其名衔相符;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回覆:

主席:

(一)根据由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资助院校提供的资料,教资会资助院校现时的教职员职衔/级的划分详列於附件。
 
(二)及(三)当局并没有考虑为所有院校订立一套标准的学术名衔列表或监管各院校制订厘定教师学术名衔的准则。八所受教资会资助院校是自主法定团体,受本身的法定条例管理。各院校按法例享有自主权,管理其内部事务,包括人力资源政策和为其教职员制定职衔。



2009年4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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