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十四题:整笔拨款津助制度
***************

  以下为今日(四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黄成智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在二○○八至○九财政年度有162个提供福利服务的非政府机构按整笔拨款津助模式接受资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每个机构分别在本财政年度及上两个财政年度获得的资助额;及

(二)是否知悉每个机构在二○○七至○八财政年度终结时的整笔拨款累积储备金额为何?

答覆:

主席:

(一)在二○○八至○九财政年度,共有162间非政府机构在整笔拨款津助制度下接受资助。这些机构在二○○七至○八至二○○九至一○三年间的拨款额载列於附件一。

(二)为了让以整笔拨款模式运作的非政府机构累积足够的资源,长远维持财政稳建及履行对定影员工(注)的合约承诺,社会福利署没有取回这些机构在二○○四至○五至二○○六至○七财政年度累积的储备,即使有关款项或已超过一般上限,即机构每年营运开支的25%。在任何情况下,整笔拨款储备都只可用於指定的服务或活动。

  一般来说,非政府机构的整笔拨款储备是因员工流动、精简和重整服务、架构重组,以及成功竞投新服务等情况而产生的。各个非政府机构的情况有所不同。在审视个别机构的整笔拨款储备水平时,须顾及其整体财政状况和服务架构。只考虑个别非政府机构的累积储备作为其财政状况的指标是有误导性的。一个更能反映整个业界情况的指标,是所有以整笔拨款模式运作的非政府机构的累积储备。截至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该等累积储备总额估计约为22亿元。按储备水平组别划分的分项细目载於附件二。

注:「定影员工」是指於二○○○年四月一日时,在非政府机构的受资助服务单位担任认可人手编制职位的员工。在整笔拨款津助制度推行之后,只要定影员工仍受雇於同一非政府机构,且没有被改编至另一职系或获晋升至另一职级,其聘用条件和条款保证维持不变。



2009年4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30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