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及越南签署教育合作备忘录(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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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教育局(教育局)及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越南)教育培训部今日(四月二十日)签署教育合作谅解备忘录,加强两地在教育方面的双边协作。
在行政长官曾荫权及越南总理阮晋勇见证下,教育局局长孙明扬及越南驻港澳总领事范高峰进行签署仪式。
孙明扬表示:「这份谅解备忘录标志两地为加强教育合作而付出的努力,亦为香港和越南进一步协作和交流奠下稳固的基础。」
根据即时生效的备忘录,两地将推动在教育及研究上的发展,加强双方的伙伴关系及策略性协作,藉以促进教育国际化及终身学习、提升学习、教学与研究的质素及创意,以及促进教育界的专业发展。
备忘录文本已上载教育局网页(http://www.edb.gov.hk)。
完
2009年4月2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5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