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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宣布终审法院将迁往立法会大楼(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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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曾荫权今日(四月十六日)宣布,政府已决定在立法会迁往添马舰新址后,把立法会大楼移交司法机构,作为终审法院的新址。

  曾荫权说:「立法会大楼原本是最高法院所在地。过去几年,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向我提出,希望当立法会迁往添马舰新址后,最高法院原址能回复作司法用途。

  「事实上,目前设于炮台里前法国外方传导会大楼的终审法院,已经不敷应用。」

  经过司法机构和政府产业署初步评估后,政府作出搬迁决定。

  行政长官表示,立法会大楼早于二十五年前已被列为法定古迹,政府今次的决定既能保育文化遗产,亦能令大楼物尽其用。

  曾荫权说:「现时添马舰的工程进展良好。鉴于最高法院的原址是在一九一二年启用,政府希望能赶及于二○一二年,即大楼庆祝落成一百周年的时候,把使用权交回司法机构。」

  「立法会大楼是揉合了东方特色的新古典主义风格建筑物,无论在香港的政治、社会和文化各方面,都有着不可取代的特殊历史地位。」

  「经过一个世纪之后,它将会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终审法院,再次在香港的心脏地带彰显我们的法治精神,意义深远。」



2009年4月1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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