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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应工资指数的更正而调整票价调整方程式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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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及房屋局发言人今日(四月十五日)表示,因应政府统计处刚公布有关二○○八年十二月「运输服务业」的工资指数的更正,政府已重新计算最新一季度在巴士票价调整安排中的方程式结果,得出的修订方程式结果为-1.26%,即并未达致启动检讨巴士票价机制的-2%水平。我们会根据现行的巴士票价调整安排,继续每季运算票价调整方程式,若发现方程式运算结果达到-2%的水平以外,当局就会主动全面检讨巴士票价。

  根据现时的专营巴士票价调整安排,当局在厘定专营巴士票价水平时,会考虑一篮子的因素,包括:

(i) 自上次调整票价以来营运成本及收益的变动;
(ii) 未来成本、收益及回报的预测;
(iii) 巴士公司需要得到合理的回报率;
(iv) 市民的接受程度及负担能力;
(v) 服务的质和量;以及
(vi) 票价调整幅度的方程式(0.5 x 运输服务业名义工资指数变动 + 0.5 x 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变动 - 0.5 x 生产力增幅)运算结果,票价调整方程式的运算结果并不是票价调整的自动决定因素。

  政府统计处在今年三月二十六日公布的二○○八年十二月「运输服务业」名义工资指数为145.1,而该处就以上指数今日刚公布的更正数字为150.5。根据这更正数据以及最近公布的二○○九年二月综合物价指数所运算的最新一季度巴士票价调整方程式的运算结果是-1.26%。

  同样,由於工资指数数据的更正,按港铁票价调整机制计算出票价调整的结果为+0.7%,而并非三月二十六日公布的 -1.05%。由於这幅度亦未能启动±1.5%的启动机制,因此,港铁在二○○九年不会调整票价;但有关调整幅度将累积至下年度一并实行。

二○○九年票价调整机制修订结果如下:

0.5 x (+2.1%) (二○○八年十二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二○○七年十二月指数的变动) + 0.5 x (-0.7%) (二○○八年十二月运输服务业名义工资指数较二○○七年十二月指数的变动) - 生产力因素 (0)
= (+1.05%) + (- 0.35%) — (0)
= +0.7%



2009年4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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