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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民登记运动今日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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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九年选民登记运动于今日(四月九日)展开,其目标是鼓励合资格人士登记成为选民。

  凡持有身份证明文件、年满十八岁及通常在香港居住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均有资格登记为选民。

  选举事务处发言人今日说∶「合资格人士而尚未登记为选民,请在五月十六日的截止登记日期前登记,以便可以在日后的立法会和区议会选举投票。」

  「已登记的选民无须重新登记,但其地址或其他登记资料如有变更,须于六月二十九日或之前通知选举事务处,以免错失投票机会。」

  发言人说∶「选举事务处鼓励选民提供或更新电邮地址,以供相关的候选人发放选举广告。」

  选举事务处会透过电视宣传短片、电台宣传声带、报章广告和海报等途径,鼓励合资格人士登记为选民。

  选民登记及更改资料的申请表格,可于选举事务处、各区民政事务处及公共屋邨办事处索取,亦可于选民登记网站(www.voterregistration.gov.hk)下载。

  填妥的表格可邮寄到湾仔爱群道32号爱群商业大厦10楼选举事务处或传真至2891 1180。

  市民如对选民登记有任何查询,可致电选举事务处热线2891 1001,亦可登入选民登记网站,浏览有关资料。



2009年4月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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