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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发表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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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国务院今日(四月八日)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四个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政府发言人表示欢迎有关决定。

  发言人说:「香港方面已经作好相关的技术准备,以成为内地以外第一个配合以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的地区。我们将与内地有关部门紧密合作,确保试点计划顺利推行。」



2009年4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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