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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在第十六届英联邦法律会议(香港)开幕礼演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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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以下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今日(四月六日)在第十六届英联邦法律会议(香港)开幕礼上发表的演辞全文(译文):

  本人今次获邀主持第十六届英联邦法律会议的开幕典礼,深感荣幸。能有众多嘉宾共聚一堂,尤其值得高兴。

  今次是英联邦法律会议首次于非英联邦司法管辖区举行,香港特别行政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下,对于能够主持今次会议,至为高兴。香港的普通法制度,自中国于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按照「一国两制」方针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以来,根据香港的小宪法《基本法》的规定,一直不单是保留下来,而且更持续地有所发展。

  今次会议在香港召开,是对「一国两制」方针成功实施的肯定,而香港亦可藉此良机与英联邦内外的普通法适用地区在专业范畴上保持及加强交流。

  英联邦法律会议向来是普通法适用地区的一项盛事,来自世界各地和香港的讲者和与会者难得一起相聚,精英荟萃,济济一堂。本人谨对英联邦律师协会和香港律师公会举办今次议题丰富和启发心思的会议致以祝贺。会议以「法律在急剧变化的世界中的发展动力」为主题,再分为下列四项作讨论:宪法事宜、人权和法治;公司/商业法;法官、法律界和社会;以及当代的法律事宜。本人谨向所有出席的讲者和与会者致以感谢。对来自海外的嘉宾,本人致以热烈欢迎,希望各位在留港期间,能有愉快的体验。

  香港曾于另一个年代主持过一个英联邦法律会议。那是第七届会议,于一九八三年九月举行,距今刚超过四分之一个世纪。

  当时的中国正处于现代化的初期。中国到了一九七八年十二月才宣布对外开放政策,结束多年孤立的局面,从此踏上不能逆转的现代化和繁荣之路。在一九八三年九月,中英两国仍正就香港前途问题进行会谈。中英会谈始于一九八二年九月,到了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以签署联合声明作结。

  在过去二十五年中,世界经历重大变迁。人类在科学、科技、医疗和各个领域均取得重大和惊人的进展。全球地域政治形势也出现了新局面。随着资讯科技急剧发展,国际贸易和服务业迅速增长,以及民间思想的自由交流,全球化的趋势日益巩固。今天,当我们说是生活于一个地球村时,并非言过其实。在地球的某一隅所发生的事情,必然或多或少地影响世界其他角落。

  与此同时,随着教育水平提升,市民对为他们服务的机构,包括司法机构和法律界,有高的期望,而且这期望确实是越来越高。他们期望,并确实是有权如此期望,有关的人员要高度廉正和称职,办事高度透明和负责。

  法律界人士就是在这些种种变迁之下,各司其职。在过去二十五年中,为了同步发展及回应政治、社会和经济上的重大改变,世界各地以普通法为基础的法律和司法制度都有令人触目的发展,这些发展包括多方面,其中有些将会在今次会议中讨论。

  在不同的普通法适用地区中,普通法都沿着不同的轨道而演变。在普通法的发展上,不同的法院并没采取统一的模式。此外,在为着公众利益制订法规以规管各种活动时,各个普通法适用地区的立法机构亦采用不同的方法和解决方案。世界上没有一致的普通法,也没有单一的普通法制度。

  普通法在全球各个普通法适用地区有不同方向发展,正是其长处而非其弱点。普通法的特异之处,是法庭在应用有关法律时,有空间凭借经验因时制宜和因地制宜。与此同时,各个普通法制度中的立法机构在遇到复杂的问题时,亦须因应其时其地作出适当的处理。

  由于普通法有不同方向的发展,英联邦内外的普通法适用地区便提供了一个思想蓬勃交流的平台,以助各区应付当前富挑战性的法律事宜。法庭在遇到任何难题时,都可以参考比较法学所提供的丰富资料。而参考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判例,是有助于寻找合适解决自己区内问题的方案。

  就香港而言,比较法学被视为对普通法的持续发展极其重要,以致《基本法》明文规定:「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司法判例可作参考」(第八十四条)。

  比较法学的资料除了对法庭判案有帮助外,亦固之然有助于行政和立法部门寻求和构思解决当前社会问题的方案。

  英联邦法律会议提供了一个极珍贵的机会,使众多来自英联邦内外的普通法适用地区人士,可一起在一个思想交流的平台上,热烈讨论和辩论。各项议题,均可严谨地予以探讨,并寻找新思维和新观点。

  尽管各个普通法适用地区在法律上有不同方向的发展,其根本价值却是一致的。这些价值的最重要基石是法治;此外,还有独立的司法机构和独立的法律专业,以及对人权和个人尊严的基本尊重。英联邦法律会议提供机会给所有法律界人士,提醒自己和重申这些价值的重要性,在这个急剧变化的世界中,决意坚守这些价值。

  本人现谨宣布会议正式开始,希望各位愉快参与是次会议,并祝会议成功举行。谢谢各位。



2009年4月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2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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