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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食物及卫生局局长议案辩论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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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今日(四月二日)就陈伟业议员就「议决将2009年3月4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09年公共收入保障令》(即刊登于宪报的2009年第27号法律公告)废除」提出的议案的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主席:

  多谢各位议员刚才宝贵的意见,亦有很多言论令我想起05、06年我们通过新的控烟条例时大家的议论,亦很多谢很多议员仍然支持我们现时的策略。有议员在发言之中,对于增加烟草税的原因和效果都提出疑问,现在容许我就陈伟业议员提出的动议和议员刚才的发言作重点回应。

  首先,我要再次重申,今次陈议员的议案,实际上是关乎应否增加烟草税的问题。我明白税收原则上是一个公共财政措施,所以财政司司长在财政预算案中提出。但正如我在开首的发言中说明,增加烟草税是控烟这项重大公众健康政策的重要一环。所以我希望大家能够从公众健康角度考虑这个议题,而不要将烟草税与其他公共收入项目或者财政预算案措施混为一谈。

  有议员都提及到增加烟草税,会影响经济和民生。但我希望大家不要忘记吸烟本身对经济和民生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不论国际和本地的研究都已经清楚显示,吸烟及二手烟会带来重大的医疗负担和经济损失。香港大学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及社会医学系于2000至2004年进行一项研究评估,总结香港因烟草引致的总经济损失高达每年53亿港元(以1998年价格计算)。这些损失包括因吸烟和二手烟导致的医疗服务开支,院舍照顾服务开支及工作时间的损失,还未包括吸烟和二手烟造成难以用金钱衡量的健康和人命损失。

  经济民生关乎整体社会和市民大众的福祉,政府责无旁贷。然而,到目前为止,无证据显示控烟会对经济有长远负面的影响,但明显地吸烟和二手烟将会造成长期性、永久性的损失,而在控烟上开倒车只会令这损失更大。增加烟草税,目的正是鼓励更多人戒烟,从而减少吸烟和二手烟带来的损失和祸害,特别是希望减少年青人首次吸烟和染上烟瘾的不良习惯,保障市民和我们下一代的健康,更符合社会的福祉。

烟草税有助减少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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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烟草税的效果,有人提出质疑,但亦有不少的议员也提到世界卫生组织、世界银行和美国大学在这方面进行的统计,所以我也不会在此重复。

  在香港,过往的经验亦清楚显示,政府每次大幅增加烟草税,吸烟率都会相应下跌。例如:

*1983年香港政府大幅增加烟草税300%后,吸烟率由1982年的23.3%大幅下降至1984年的18.7%。

*1991年香港政府增加烟草税100%后,吸烟率由1990年的15.7%下降至1993年的14.9%。

  有人会问,烟草税增加的同时,特别是我们关心的女性和青少年的吸烟率并无明显下降的趋势,又是否反证增加烟草税对他们无效呢?亦有人会问,既然这么多年没大幅增加烟草税,整体吸烟率依然持续下降,增加烟草税是否仍然必要呢?

  我必须指出,香烟并非必需品,而吸烟人士亦必定会对价格作出反应,这是简单经济原理。我无意将女性和青少年吸烟率的趋势,归功于烟草商成功的传销策略,但正正是针对这些组群中,值得我们忧虑的吸烟趋势,我们更加有必要在现时以税收作为手段,加强控烟力度。而吸烟人士吸烟量的增加,亦显示我们在加强了宣传、教育、立法、执法等各个控烟环节后,现在是适当时候动用征税这个经济手段。

  一个最新鲜的例子,证明增加烟草税的确有助加强吸烟人士戒烟意欲的,是不少吸烟人士在财政司司长宣布增加烟草税50%后,马上打电话到卫生署的戒烟热线和东华三院的戒烟诊所询问如何戒烟。在过去三星期之内,每日致电卫生署戒烟热线的平均人数,比2008年全年平均数字激增15倍以上,东华三院的戒烟诊所同样亦门庭如市。我们是否应该在现时动摇他们戒烟的决心?所以我们认为在加强了几个地方的戒烟服务后,我们相信可以尽量帮助这些戒烟人士。

烟草税并非针对低收入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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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议员认为:烟草税增加50%,对收入不多的吸烟人士特别不公平。但他们似乎忘记一点:香烟绝对不是日常生活的必需品,而是危害健康的有害物品。任何市民,不论贫富,只要不吸烟,就不会受烟草税的增加影响。事实上,以一个每日吸食一包香烟的人士为例,加税前每年可能要花大约$13,000买香烟。如果他不买烟,省下来的金钱便可储蓄起来,或者有更好的用途。可见减少吸烟或者戒烟既有益健康,又有益荷包。

  我要继续强调,增加烟草税是一项公众健康政策,针对的是使用烟草这个国际公认的公众卫生问题,而并非任何阶层或者人士。健康无分贫富,而且减少烟草使用量亦可以减少二手烟,保障市民大众包括吸烟人士家人和小朋友的健康。我们亦乐于见到更多吸烟人士脱离吸烟行列,财政司司长亦说过,即使烟草税收入减少亦在所不计。所以说烟草税针对低收入人士,实在有欠公允。

  刚才亦有不少议员提到,关于烟草税与报贩的关系。我明白增加烟草税可能对报贩有一定影响,政府除了通过执法机构,继续加强打击私烟外,食环署亦会与报贩沟通,了解他们的经营情况和关注。刚才有几位议员,好像是方刚议员和张宇人议员提到,他们考虑想多卖一些现时牌照规定的物品,据我所知,他们现时除了卖报纸,他们可以申请多卖八样物品,包括纸巾、打火机、糖果、香口胶、凉果、电池和原子笔等等。食环署也会较为宽松地看他们的需要如何。另一个限度,是现在限制了他们额外物品的空间,不可以超过摊位面积的25%,即是四分之一,这个我相信亦可以听取他们的意见,较为弹性地处理。

烟草与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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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亦有议员提到酒跟烟同样对身体有害,所以认为不应增加烟草税而忽略酒税。刚才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已就减免酒税的政策理据向议员解释,我现在希望从公众健康角度回应。

  从医学角度来说,二手烟肯定会影响其他人,直接损害他人健康,而吸烟量不论多少,都会有损健康。但饮酒本身不会如「二手烟」般对他人健康造成直接损害,而且饮酒也不一定对健康有害。所以从公众健康的角度看,我们不应将吸食绝对有害而无益的烟草产品和饮酒相提并论。

  当然喝过量的酒,甚至酗酒,会有损健康。加上每人对酒精的反应不同,因此市民应多了解喝酒对身体的影响。卫生署一直致力向公众教育及宣传酗酒的祸害和危险,包括制作各种健康宣传材料及网上出版物,并举办多项宣传活动,以提高市民对于过量饮酒的害处的认识。卫生署亦进行定期的专题调查,以监察酒精使用和相关危险因素的模式及趋势,作为施行公共卫生措施的检讨。

  而我负责的「防控非传染病督导委员会」已将预防酒精滥用列为其中一个优先处理的项目。我们的专家小组亦会于今年成立。这工作小组会由医护人员、学术界、社会服务界、相关行业及政府部门的代表组成。

  我希望提醒各位议员:今天动议的主题是公众健康和烟草税,与酒税无关。如果陈议员的动议获得通过,取消增加烟草税,在控烟工作上是开倒车,这会是不争的事实。

私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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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亦有议员提到私烟方面,我相信稍后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亦会回应。但我们觉得大部分的香港人,包括吸烟人士,都是奉公守法的好市民。会为吸烟而以身试法的人只会是极少数。同时海关当局亦非常注意私烟的问题,他们会严厉执法,打击烟草走私活动。根据海外和香港过往的经验,我相信增加烟草税对减少吸烟的成效,不会因私烟而受到重大影响。

戒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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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谈谈戒烟的服务。为了配合增加烟草税的措施,我们亦会加强其他配套措施,鼓励和协助市民戒烟。卫生署和医院管理局都会加强戒烟服务。卫生署设有四间戒烟诊所和电话热线,向戒烟者提供预约和查询服务;公立医院及普通科门诊诊所也设有两所全日运作及27所特定时间运作的戒烟辅导中心。政府并已资助东华三院开设四所戒烟综合服务中心,为吸烟人士提供免费药物及辅导服务,我相信如果有任何长者或者吸烟人士,他们觉得负担不起这些药物,他们亦可利用这些中心。服务时间亦包括晚间及周末,以方便市民。我们会继续积极向市民大众宣传吸烟的祸害,以及加强推广戒烟,以巩固增加烟草税的成效。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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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我三番四次地强调,增加烟草税是一项关乎公众健康的政策,无非是希望议员明白,我们不应该将一些狭隘的界别利益,放在公众健康的利益之上,亦不应该为了政治需要,将关乎公众健康的议题,上纲上线制造成为阶级利益的问题。

  最后我想说的是,香港的控烟成果得来不易,如果今天陈议员的议案获得通过,对香港的控烟工作会是一项重大打击,亦间接向市民尤其是青少年,传达一个错误的信息,亦等于向所有正在尝试或考虑戒烟的烟民叫停。我相信这绝非议员们所乐见的。希望议员能够作出明智的投票决定,反对这项倒行逆施的议案。

  多谢主席。



2009年4月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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