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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一题:葡萄酒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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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四月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黄定光议员的提问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刘吴惠兰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於红酒仓库(酒仓)的发展情况,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现时用作酒仓的建筑物类别,以及酒仓的供求情况;

(二)是否知悉,过去三年每年有多少个工厂大厦单位改建为酒仓,以及现时该类酒仓的数目占全港酒仓总数的百分比;及

(三)会否研究如何协助酒仓的发展,包括会否考虑宽免工厂大厦单位因改作酒仓用途而需缴付的土地补价;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我们从业界得悉,葡萄酒仓库主要设立在工厂大厦,也有由前军事用地堡改建而成。

  业界表示,自政府去年免收葡萄酒税后,市场对葡萄酒仓库的需求增加,而业界也相应扩充或设立新设施,包括把普通仓库或冷藏仓库改为葡萄酒专用仓库,或把工厂大厦单位改建为葡萄酒仓库等。业界预料今年葡萄酒仓库的整体供应足可应付需求。

(二)视乎有关工厂大厦的土地契约条款,业界把工厂大厦单位改建为葡萄酒仓库,不一定须要政府批准。因此我们没有这类改建仓库个案的每年统计数字,也无法计算这些改建仓库在全港酒仓总数中所占的百分比。

(三)发展局表示,倘规管工厂大厦的契约订明可作「仓库用途」或「工业及/或仓库用途」,有关业主可在这类工厂大厦内贮存葡萄酒。不过,倘规管工厂大厦的契约订明只可作「工业用途」,有关业主便须申请契约修订(或豁免书),方可在这类工厂大厦的单位内贮存葡萄酒。地政总署会根据相关的因素,考虑批准这类契约修订(或豁免书)的申请。在现时处理这类契约修订(或豁免书)的申请时,根据目前的市场情况,地政总署认为准许受工业用途契约规管的工厂单位用作只限於贮存葡萄酒,不会令物业明显增值,因此征收土地补价(或豁免书费用)的问题可能不会出现(但有关业主仍须缴付行政费),而地政总署会密切注视市场的情况。

  概括来说,葡萄酒仓库服务的供求是由市场主导,政府会担当促进者的角色。

  例如,投资推广署会继续透过其国际网络,协助有意打入亚洲市场的酒商在香港建立或扩充酒库业务。所采取的措施包括向他们提供营商资讯、介绍合适的本港和海外合作伙伴,以及协助他们处理与开业有关的事宜等。

  此外,因应业界的建议,政府会物色适合的文物建筑作商业用途,当中包括葡萄酒业务(例如贮存、展销、品酒及培训)。为测试市场反应,发展局会於本年稍后时间就虎豹别墅进行招标工作,以公开公平的方式批出租约。



2009年4月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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