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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七题:资助护理安老宿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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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四月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国雄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本人经常接获长者及团体投诉,指现时资助护理安老宿位供应严重不足,以致轮候时间颇长,而私营安老院的服务则因质素参差而不受长者欢迎,以致入住率长期偏低。该等长者及团体亦指出,政府的安老院舍照顾服务政策规划失误,出现「官商勾结」及「利益输送」的情况。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按区议会分区列出现时分别在社区及私营安老院居住的长者轮候入住资助护理安老宿位的平均所需时间(不包括长者选择指定院舍或因特殊情况获优先分配宿位的轮候个案);

(二)现时以选择指定院舍方式正分别轮候入住黄大仙区的志莲静苑志莲护理安老院、官塘区的香港中国妇女会黄陈淑英护理安老院及深水埗区的香港圣公会李嘉诚护理安老院的长者人数(不包括因特殊情况而获优先分配宿位的长者);每间院舍平均需轮候多久;

(三)过去五年,每年分别在轮候入住「改善买位计划」的宿位及其他资助护理安老宿位期间死亡的长者人数;

(四)将会在本财政年度额外提供的650个资助安老宿位当中,分别有多少个由非政府机构提供的宿位及「改善买位计划」的宿位,以及劳工及福利局、社会福利署及安老事务委员会(特别是其有经营私营安老院的成员)有否共同规划分配予该两类院舍的名额;

(五)政府会否立即把将会向「改善买位计划」增拨的款项,改为投放在由津助院舍及合约院舍提供的资助护理安老宿位上,以缩短轮候该等宿位的时间;若会,将于何时落实有关安排;若否,原因为何,以及有否评估每年向「改善买位计划」增拨资源是否涉及「官商勾结」及「利益输送」的情况;若有评估,结果为何;及

(六)未来三年,政府会否考虑拨地兴建独立建筑物作为非政府机构营办资助护理安老院之用,以及会否考虑拨款全数资助现有位于独立建筑物内的护理安老院加建楼层,以善用土地、增加资助护理安老宿位的数目,以及创造就业机会;若会拨地及拨款,将于何时推行有关计划;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安老政策的其中一个基本原则,是鼓励长者「居家安老」。因此政府投放大量资源,支援长者在社区安老。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每位有长期护理需要的长者都必须入住安老院舍,亦并非每位有长期护理需要的长者都必须入住资助安老宿位。有长期护理需要的长者,只要有足够的社区照顾及支援,其实亦可以如他们所愿,继续留在家中安老。

  就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现时,全港资助院舍照顾服务的申请均透过「资助长期护理服务中央轮候册」集中处理,社会福利署(社署)并没有就个别地区设立轮候册,故未能提供分区的轮候时间。由于长者在轮候期间的居所类别不会影响他们的轮候时间,所以社署并没有独立统计居于社区或私营安老院的长者分别的轮候时间。

  截至二○○九年二月底,若撇除对轮候的院舍有特别要求(即指定院舍或院舍所处地区)的个案,以及获优先编配的个案,轮候资助护理安老宿位的时间最快为一个月,平均为十二个月。

(二)截至二○○九年二月底,在正轮候资助护理安老宿位的申请人当中,以「选择指定院舍」方式轮候入住志莲静苑志莲护理安老院、香港中国妇女会黄陈淑英护理安老院或香港圣公会李嘉诚护理安老院的长者人数分别为416、163及524人。社署并没有分别统计个别院舍的轮候时间,值得注意的是轮候时间会因不同情况而有所变化,例如有关指定院舍因自然流失而腾出空置宿位的数量,在同一时间内指定轮候该院舍的人数,以至轮候长者的性别和选择等,都会影响轮候时间。

(三)由于长者可以选择同时轮候不同类型院舍(包括津助/合约院舍和参与「改善买位计划」的院舍)的资助护理安老宿位,因此社署并没有独立统计在轮候不同类型院舍期间离世的长者人数。在过去五年,于轮候资助护理安老宿位期间离世的长者人数分别为2,151、2,053、2,159、2,449及2,556。

  值得注意的是,正在轮候资助护理安老宿位的长者,可选择先接受政府资助的社区照顾服务。一般而言,长者可在较短时间内获编配合适的资助社区照顾服务。此外,也有部分长者选择在轮候期间入住私营安老院,这些长者如在经济上需要协助,可申请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以应付有关开支。

  截至二○○九年二月底,在轮候资助护理安老宿位的长者当中,有百分之五十三(即9,526名轮候长者)正接受不同形式的政府资助或服务,包括:

(i)2,120人(即12%)正使用资助社区照顾服务;

(ii)351人(即2%)正使用护理程度较低的资助院舍照顾服务;

(iii)4,463人(即25%)正居于私营安老院内的非资助宿位,并正领取综援;以及

(iv)2,592人(即14%)正居于家中(但没有使用资助社区照顾服务)而正领取综援。

(四)二○○九至一○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预留了约5,500万元经常开支(整年计),以增加资助安老宿位的供应,其中包括:

─ 增拨1,700万元,于两间新建合约安老院舍提供约150个新增资助安老宿位(其中百分之七十为护养院宿位;百分之三十为护理安老宿位)。社署会继续透过公开招标批出这些院舍的营运合约;以及

─ 增拨3,800万元,透过「改善买位计划」向私营安老院舍购买500个资助护理安老宿位。

  安老事务委员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向政府提供建议,制订全面的安老政策。政府在推出「改善买位计划」及以合约形式经营安老院舍的方案之前,已征询委员会的意见。至于每年新增宿位的数额和分配(包括透过合约院舍和「改善买位计划」所增加的宿位),是由劳工及福利局和社署在考虑各项因素(包括长者对各类资助长期护理服务的需求、有关资源的分配,以及物色及兴建合约院舍所需的时间等)后厘订。委员会并没有参与上述有关宿位分配的工作。

(五)社署于一九九八年推行「改善买位计划」,目的是透过一个公平和公开的机制,向私营安老院购买宿位,从而增加资助护理安老宿位的供应,同时鼓励私营安老院舍提高护理质素。在「改善买位计划」下,社署会邀请所有私营安老院提交申请,再根据一套公开的评审标准,甄选合适的安老院舍加入计划。有关标准涵盖多方面,包括院舍的环境、设备、服务质素和管理、过往的表现(例如曾被社署发出警告和劝喻的次数),及院舍所处地区对安老宿位的需求等。

  「改善买位计划」的特点是,私营安老院舍一经参与计划,整间院舍(包括非资助宿位)都必须达致已提高的同一标准(例如在人手和牀位空间方面的要求)。推行「改善买位计划」,标志着改善私营安老院舍质素方面所踏出的重要一步。政府会继续采取双管齐下的方法,一方面透过「改善买位计划」向私营安老院舍购买宿位,另一方面继续兴建新的合约安老院舍,以逐步增加资助安老宿位的供应。

(六)由现在到二○一一至一二年度,社署将会为五间新建合约院舍进行公开招标(包括在二○○九至一○年度财政预算案内提及的两间新建合约院舍),以甄选营办机构。社署亦已在十二个发展项目内预留地方兴建新的合约院舍,并会在处所建成后陆续透过公开招标甄选院舍的营办机构。这些合约院舍都是附设于住宅或政府/社区设施的发展项目内的特建院舍。

  至于设于独立建筑物内的津助安老院舍,如院舍所属的非政府机构希望透过加建楼层增加宿位,可向社署提出重建或扩建有关处所。社署会考虑有关建议能否提升服务质素,以及对长者住客构成的影响等,决定是否支持有关建议。如建议获得社署原则上支持,机构须正式向地政总署提出申请。地政总署会审批涉及改变地积比例及/或其他与土地用途相关的建议,并会征询其他有关部门的意见,再决定是否批准申请。在扩建或重建费用方面,社署会视乎个别非政府机构的需要,以及重建或扩建项目是否可以提升对体弱长者的支援等因素,考虑透过奖券基金提供资助。根据上述的准则,社署刚于二○○九年三月透过奖券基金谘询委员会的拨款,支持东华三院就辖下戴麟趾安老院的重建计划进行可行性研究。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的重建或扩建项目都必须符合《安老院条例》有关院舍处所的规定,包括安老院的任何部份所处高度均不得离地面超过24米;以及安老院不得设于工业建筑物的任何部分或位于仓库、电影院、剧院等处所的上一层或下一层的任何部分。



2009年4月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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