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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推动使用电动车辆督导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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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三月三十日)宣布委任推动使用电动车辆督导委员会成员,任期两年,由二○○九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政府发言人说:「财政司司长在今年的财政预算案中宣布一系列推广在本港使用电动车辆的措施,包括成立一个由他领导的督导委员会,研究在本港更广泛使用电动车辆。督导委员会的成员来自物业发展、停车场营办商、电力公司、科技机构、环保团体及学术界等,各成员将以他们所属界别的经验,就推动电动车辆及建立相关基建设施,出谋献策。」

  除了成立督导委员会,今年的财政预算案中亦宣布一系列推广在本港使用电动车辆的措施,包括延长豁免电动车辆的首次登记税,为期五年,直至二○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以及推广设立车辆电池充电设施,例如研究在政府多层停车场内提供充电设施的可行性和探讨如何推动商界,如物业发展商及私人停车场营办商等,提供同类设施。

  推动使用电动车辆督导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如下(任期自二○○九年四月一日起,为期两年):

主席
--
财政司司长

成员
--
蒲禄祺
陈清泉工程师教授
郑志刚
姚思教授
廖约克博士
偕
汪穗中博士
黄奕鉴
胡文新
杨子信
阮苏少湄
环境局局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发展局局长*

*或代表



2009年3月3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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