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合国制裁规例》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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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三月二十七日)在宪报刊登《联合国制裁(索马里)规例》(《规例》)和《2009年联合国制裁(武器禁运)》(修订)规例》(《修订规例》)。《规例》和《修订规例》今日起生效。
政府发言人说:「《规例》实施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安理会)第733号决议中的,经安理会第1356号、第1425号、第1725号、第1744号和第1772号决议阐明和修订的制裁措施,以及安理会最近通过第1844号决议中的制裁措施。随并因应《规例》的订立,《修订规例》亦将索马里从《联合国制裁(武器禁运)规例》所实施的各项制裁中剔除。」
《规例》下的制裁措施包括∶
* 禁止向索马里接供应、交付或载运武器或军事装备;
* 禁止向若干人士提供与军事活动有关或与供应、交付、制造、保养或使用武器和军事装备有关的协助或训练;
* 禁止向若干人士或实体提供任何资金或其他财务资产或经济资源,或为该等人士或实体的利益而提供任何资金或其他财务资产或经济资源;及
* 禁止若干人士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或经香港特别行政区过境。
完
2009年3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4时3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