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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会将差饷宽减转归非住宅楼宇租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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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房屋委员会发出:

  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将会把政府在二○○九/一○年度首两季宽免的差饷转归辖下非住宅楼宇租户/暂准证持有人,而较早前房委会已经通过把差饷宽免转归公屋住宅租户。

  财政司司长於二月二十五日发表财政预算案,宣布豁免两季差饷,以每户每季1,500元为上限。房委会商业楼宇小组委员会今日(三月二十六日)通过,将获宽减的差饷全数转归零售商铺、工厂大厦和福利用途单位的租户和暂准证持有人,预计总额约为1,600万元。

  房委会发言人表示:「房委会将会按『无得无失』的原则,将获宽减的差饷全数转归予非住宅楼宇租户/暂准证持有人。包差饷与不包差饷的租户/暂准证持有人,同样可以由四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获豁免缴交每月差饷,以每户每季1,500元为上限。房屋署将去信非住宅楼宇租户/暂准证持有人,告知其实际宽减的款额。」

  至於房委会辖下的整体承租街市,整体承包商已同意把差饷宽减额全数转归予持暂准证的档户。现时房委会辖下只剩葵涌、梨木树和天恩三个整体承租街市。

  由於停车场宽减差饷额微小,平均每个车位每月仅获减约2元,而把差饷宽减额摊分则会涉及大量行政费用,故商业楼宇小组委员会同意有关宽减安排不包括停车场在内。



2009年3月2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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