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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欢迎申诉专员公署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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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欢迎申诉专员公署(公署)今日(三月二十六日)公布的「政府当局为有特殊学习困难的学生所提供的支援服务」主动调查报告,并会积极研究如何跟进各项建议。

  教育局发言人表示:「我们充分认同为有特殊教育需要,包括有特殊学习困难的学生,提供有效支援服务的重要性。我们欢迎公署肯定本局近年在加强各项措施以支援有关学生所付出的努力。我们认为公署的建议大致与教育局推行融合教育的一贯政策和措施相吻合。我们整体上接受公署的建议。」

  他续说:「教育局已在教育体制内注入额外拨款及其他资源,例如学习支援津贴;编制专门用于有特殊学习困难学生的评估工具和资源套;制订为期五年的教师专业发展架构,为教师提供有系统的培训;以及由资源学校、教育心理学家、特殊教育支援主任及督学等,为学校提供各项专业支援。」

  「教育局在支援学校照顾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的同时,亦辅以有效的监察及检讨机制。我们一贯的政策,都是要求学校秉持公开及透明的原则办学;我们并已透过《全校参与模式融合教育运作指南》及其他渠道如讲座等,指出学校应注重家长参与。因应公署的建议,我们会谘询学校及家长组织的意见,为学校制订可行的方法及时间表,继续提升学校的透明度。此外,我们亦会继续支援学校订立切合校情的有效机制,让家长更了解学校在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方面的校本措施;知悉子女的学习进展,并促进家长参与支援子女的学习。」

  「对于个别需要特别关注的学校,我们亦会提供针对性的支援和适当介入。我们相信,要是家长的关注获得迅速而妥善的处理,家长便无须启动调解机制。」

  至于公署提出有关教师培训的建议,发言人回应谓:「教育局十分重视教师的专业发展,由2007/08学年起开始推行五年的教师专业发展架构,在设定培训目标时,曾充分考虑教师需因应不同教育措施而接受不同的培训,以及师训机构能够在五年内提供足够及具质素的培训学额。我们认为现时的培训目标,是合理和可行的。」

  他补充说:「在完成这五年的培训计划后,学校会累积一定数量已接受有特殊教育训练的教师,他们将带领其他教师,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设计及执行校本支援计划。」

  「除该培训架构为教师提供有系统的培训之外,教师还有许多不同的机会接受有关特殊学习困难的培训,例如:由高等院校提供的职前或在职训练、由教育局及其他的机构提供的主题课程及校本教职员发展计划等。再者,在香港赛马会的喜阅写意读写支援计划之下,香港中文大学在2006/07年起的五年内为5,000名小学中文科教师,提供有关辅导有特殊学习困难的学生的培训。」

  发言人强调教育局会继续关注学生、家长及学校的需要,并不时检视各项措施的推行情况,包括继续检讨教师专业发展架构的进展,以期为有特殊学习困难的学生提供更适切的支援。



2009年3月2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2时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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