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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女子涉奖骗案罪行被判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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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名二十三岁和二十五岁的女子因洗黑钱,今日(三月二十五日)在区域法院分别被判入狱二十二和二十个月。

  案情透露,於二○○八年四月,一名在澳洲居住的女受害人接获一名操普通话的男子来电。该男子自称是一间香港娱乐公司的职员,并指受害人已在一个抽奖中获得四千万元的奖金。受害人若要取得奖金,便要先把一些款项存入指定的银行户口。

  受害人根据指示存入共二百八十万元的款项,但其后并未获得任何奖金,於是向香港警方报案。

  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人员接手调查案件,发现分别有一百三十万元和五十七万元被两名分别二十三岁和二十五岁的台湾籍女子提取。警方於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在香港国际机场拘捕该两名女子。

  调查显示该两名女子亦涉及另外两宗类似的奖骗案,案中一名在纽西兰居住的五十岁男子和一名在澳洲居住的七十岁男子被骗。

  两名被捕女子其后被控以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的罪名,今日被判入狱。

  警方呼吁市民对任何要先付费用以获取不明来历奖赏的建议须提高警觉,并应小心查核有关来源。市民如有任何怀疑,应立即与警方联络。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六号



2009年3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2时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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