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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例经营及管理会社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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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男子、两名女子及一个注册社团今日(三月十八日)分别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及荃湾裁判法院被裁定触犯《会社(房产安全)条例》而被判罚款。

  案情透露,民政事务总署牌照事务处(牌照处)在去年九月至十月期间,巡查四间分别位於油麻地、土瓜湾、葵涌及尖沙咀持有会址合格证明书以经营的会所。调查期间,牌照处人员乔装顾客分别在该四间会所内惠顾,但会所职员均没有核实牌照处人员的会员身分,或邀请其成为会员,违反了合格证明书内的规定。

  而位於土瓜湾马头围道的会所更被发现所摆放的齘椅位置及数量,与注册图则不符,同样违反了合格证明书内的规定。

  负责经营位於油麻地涉案会社的女子、负责管理位於土瓜湾涉案会社的男子、负责经营位於葵涌涉案会社的注册社团及负责经营位於尖沙咀涉案会社的女子,全部被控违反《会社(房产安全)条例》,分别被判罚二千元、三千元、一千二百元及二千元。

  民政事务总署发言人表示,当局会继续加强执法行动,致力打击违规经营的会社。



2009年3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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