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厂供应未注册糖尿病药
***********
***********
生署发言人今日(三月十六日)回应传媒有关琪宝制药有限公司(琪宝制药)供应给医院管理局(医管局)用作治疗糖尿病的甲福明药时表示,部分有关的药物仍未向
生署注册。
发言人表示,事件涉及上星期供应给医管局的三万八千粒甲福明。当中的一万三千粒的一千粒装已在香港注册,由琪宝制药在番禺生产及包装。
余下的二万五千粒的五百粒装亦是由琪宝制药在番禺生产及包装,但未在港注册。
生署的调查仍在进行。
发言人表示,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销售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罚则为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完
2009年3月1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1时3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