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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就高等法院判决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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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新闻界查询,高等法院今日(三月十三日)就「与香港教育学院有关的指控调查委员会(委员会)」报告内的某些结论的司法覆核的裁决,教育局发言人回应如下:

  「我们欢迎法庭的判决,这个判决有助厘清政府官员与院校之间沟通的原则。我们一向尊重高等教育院校的学术自由,因为这是香港的一个重要的社会价值。」



2009年3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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