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新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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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务处於今日(三月十三日)公布,将於下星期一(三月十六日)实施一项新安排,以缩短《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申请的处理时间。
根据《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规则》,申请人必须证明自己符合各项准则,包括在递交申请前的两年,他一直绝对实益拥有市值不少於650万港元净值的净资产或净资本。
在新安排之下,申请人可委聘执业会计师拟备报告,用以展示其符合上述的资产要求。有关的执业会计师须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
入境事务处发言人表示:「申请人可自行选择是否聘用执业会计师,而聘用与否不会影响申请结果。这项新安排亦适用於在上述生效日期前递交的申请。新安排将可大幅缩短申请个案的处理时间。」
如有查询,请致电入境处查询热线2824 6111或其他签证及入境许可组(电话号码:2829 3232)。如欲查阅有关香港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料,请浏览http://www.hkicpa.org.hk/membership/list/cpa/index.php。
完
2009年3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3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