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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七题:单车径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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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三月十一日)立法会会议上甘乃威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的书面答覆:

问题:

  运输署在二○○四年发表的《骑单车研究最终报告》指出,在本港市区范围扩张单车角色的建议,都需要首先改善骑单车人士因这些地区的高交通流量及车速等所引起的安全威胁。另一方面,港岛区现有的单车径寥寥无几,而且政府目前也没有在岛上设置单车径的计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除了已落实研究在港岛东海旁辟设作消闲及康乐用途的单车设施外,会否尽快研究在港岛的其他海旁地点设置单车径的可行性;

(二) 对於同时接获在市区多个地点兴建单车径的建议,当局将以哪些准则及机制考虑各建议工程的优先次序;及

(三) 对於区议会有意透过地区小型工程计划拨款进行海旁单车径的兴建工程,各政府部门将如何予以配合,以充分善用资源?

答覆:

主席:

  政府正按二○○八─○九年度施政纲领的承诺,在新界发展总长达82公里的单车径网络,以提升市民生活质素。在规划新市镇及新发展区时,政府亦会适当考虑提供单车径及有关辅助设施。例如,《启德规划检讨》建议兴建一条全长约6,600米的单车径,连接多用途体育馆及旅游景点。

  就问题的三个部分,我回覆如下:

(一) 规划署将在本年年中展开《港岛东海旁研究》,并预计於二○一○年年底完成,范围包括探讨可否沿海旁兴建西接湾仔发展第二期内建议的海滨公园,东达小西湾海滨公园的海滨长廊,及可否在长廊部分适合的地点提供单车径。此外,规划署现正进行并预计於本年年底完成《中环新海滨城市设计研究》,以优化中环新海滨的城市设计大纲及为主要用地拟备规划/设计纲领。研究亦探讨在新海滨提供环保交通系统,包括单车径或无轨电车及相关设施的建议。

(二) 政府接获在市区兴建单车径的建议时,会审慎研究其可行性。在这过程中,政府会考虑相关的因素包括与地区整体发展及附近土地用途的配合、配套设施、地理环境、道路安全、交通管理安排及公众的意见。如确定建议的单车径可行,则一般会透过工务工程计划落实。我们会考虑工程项目的理据、逼切性、成本效益等因素决定落实的优先次序。

(三) 如区议会有意透过地区小型工程计划拨款进行海旁单车径项目,我深信负责统筹这类工程的民政事务总署会联络有关政府部门在规划阶段寻找合适的地点及提供意见,使建议的单车径能与附近的设施及土地用途配合,充分善用资源。在区议会通过有关项目后,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可交由包括民政事务总署的定期合约顾问或合适的政府工务部门等工程代理人负责推行。各有关部门亦会在落实的过程,继续提供意见及作出适当的支援,以确保项目能顺利进行,以及在完成后可获适当的管理及维修保养。



2009年3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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