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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任申诉专员就政府委任发表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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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候任申诉专员黎年今日(三月九日)就获政府委任所发表的声明:

  「我非常荣幸获行政长官委任为下任申诉专员,任期由二○○九年四月一日开始,为期五年。我将根据《申诉专员条例》赋予我的权力,竭尽所能为公众服务,以独立及公平的态度就公众关注的事宜进行调查。我相信我超过三十年的公共行政经验,可帮助我有效地发挥申诉专员的职能。

  我期待与申诉专员公署的同事紧密合作,共同确保公署能继续作为处理市民投诉公营机构行政失当的最重要渠道之一。」



2009年3月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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