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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新任申诉专员(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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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三月九日)宣布委任黎年为新任申诉专员,由二○○九年四月一日起生效,为期五年。

  行政长官根据《申诉专员条例》(第397章)作出是项委任。新任申诉专员的遴选工作是通过公开招聘进行,并由一遴选委员会向行政长官就委任事宜提交意见。

  黎年现年五十七岁。他在一九七四年加入政府,最初任职司法书记及行政主任,其后於一九七六年加入政务职系,并曾在多个决策局及部门工作,包括民政署、前行政立法两局非官守议员办事处等。他於一九九六年七月至一九九九年七月出任贸易署署长,并於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二年六月出任廉政专员。黎年在二○○二年七月至二○○七年十月出任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常任秘书长(库务)。

  就这项任命,行政长官表示:「黎先生拥有超过三十年的丰富公共行政服务,及优秀管理才能。我有信心在他的领导下,申诉专员公署会继续为市民提供一个独立和公正的申诉渠道。」

  现任申诉专员戴婉莹的任期将於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届满。行政长官感谢即将卸任的申诉专员,并表示:「戴女士在过去十年表现出卓越的领导能力及对申诉专员公署工作的承担。在其任内,申诉专员充分发挥其作为市民申诉的宝贵及有效渠道。她在处理公众人士对行政失当的投诉及改善公共行政素质方面的贡献,广为社会人士认同。」

  「在戴女士任内,申诉专员公署主动与外地申诉机构接触,使公署能够了解国际最新发展。戴女士现时兼任国际申诉专员协会及亚洲申诉专员协会的秘书长,足以证明她作为申诉专员出色的表现。同时,申诉专员亦跟内地进行定期的交流,这些交流无疑提供不少机会促进了解及有利双方的工作。」

  行政长官对戴婉莹在出任申诉专员期间的优秀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并祝愿她在未来的日子顺心满意。

  遴选委员会主席为范鸿龄。成员包括张建东博士、施祖祥及行政署长麦绮明。



2009年3月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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