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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保安局局长立法会休会待议辩论有关香港居民被拒进入澳门的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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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保安局局长李少光今日(三月四日)在立法会休会待议辩论有关香港居民被拒进入澳门的发言:

主席:

  我曾在二月十八日的立法会会议,就有关香港居民被拒进入澳门的事宜,回覆了议员的口头提问。

  我们完全明白个别的香港居民,就被拒进入澳门特区,感到不便和不满,当中包括有一位记者未能到澳门采访,亦有一些嘉宾(例如陈(文敏)教授)未能应澳门有关方面的邀请出席当地活动等。我们亦留意到,近期的情况,已引起了议员和市民的关注。

  但我相信议员明白,香港和澳门分别都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香港不会、亦不应干预澳门当局,依法执行他们的出入境管制或就个别入境个案所作的决定,正如我们不愿意见到,也不会接受其他地区的政府,试图干预香港的自治。事实上,世界各地的出入境当局,都有权依法实施他们认为适当的出入境管制。在这个大原则下,我们的特区政府也有政策,在过去十多年尽我们的能力为香港的居民争取进入另外一个国家或地区旅游的方便。正正因为如此,我们保安局和入境事务处在过去多年,做了大量工作为香港特区护照持有人,争取到超过一百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给予我们特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进入这些地区或国家。正正因为如此,香港政府知道这件事后,已表示了关注。

  接下来,我想简单回应部份议员提出的一些论点。首先我要将一个事情厘清,刚才李永达议员指我的说错话,指我今日见记者说只有十个香港居民被澳门拒绝入境,我其实并没有这样说过。

  当时记者问我,特区政府有没有这方面的数字,我就表示香港居民往外国或者去澳门被拒入境是不需要向我们特区政府报告的,所以我们没有这方面的数字。除非他们向香港特区政府求助,即他们被澳门政府拒绝入境而向我们求助,这方面的数字是有的,这方面的数字是少於十个,我想澄清这一点。

  有很多议员认为特区政府没有认真跟进,即使有,都力度不足,即是话我们无能或我们所做的不足够。亦有议员认为,特区政府应仿效某些地方政府的做法,就其居民或议会成员被拒入境,向有关当局提出抗议或作出一些更激烈的行动。其实,在几宗事件中,特区政府已明确向澳门当局表达香港特区对事件的关注和看法。作为保安局局长,我本人亦亲自联络过澳门特区政府保安司司长,正式向澳门当局表达香港特区对事件的关注。我相信澳门当局已清楚知悉我们的立场。就类似事件的处理,国际间没有一致的做法,我认为很多时侯,向另一个政府提出一些严重的抗议或作一些报复的行动,我们必须小心,看看这些行动是否对事情有帮助。其实,我并不是对这件事视而不见,好像冯检基议员所说的。当日我向澳门保安司司长张国华先生提出对这件事的关注和了解时,有几位议员进入澳门的要求,我是有转达的,我是有问及的,包括冯检基议员、现时不在场的李永达议员,我当时是有提出过这些个案。

  另外,有些议员都很关注我们的出入境自由及新闻自由。我想在此重申,任何人在香港境内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包括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即我们《基本法》的第27条及出入香港特区的自由,即第31条,都受到《基本法》的保障。事实上,最近有关这些被拒入境的个案,在传媒上获得广泛报导,大家亦能就此表达不同意见,在很大程度上,这正正反映香港现时的新闻及言论自由。但说这事情与香港居民能否自由进入其他地方,我想不能混为一谈,因为每一个地方都有它的法律,当然,我刚才说过,无论如何,我们香港特区政府有个政策,我们希望尽量在可行、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为香港居民争取进出另一国家和地区旅游的方便。其实,我们和澳门政府联络或了解时,澳们当局亦有回应,澳门一向尊重新闻自由。他们亦重申,除了那位记者外,其他本港记者,在这方面没有遭遇障碍而获准进入澳门采访。

  主席,有一些议员,叶刘淑仪议员和郑议员都说,看来你保安局局长都是蒒乜能力处理这事件,你会否转达给行政长官去处理,我听到议员这个建议,我会回去考虑。

  最后,我希望重申香港特区政府会继续关注事态发展,并适当地向澳门当局反映香港各界的意见。

  最后,卿姐给了我一张「柯打」,现在刘慧卿议员不在场,要我一星期内搞定这件事,我听了她这个「柯打」,但是解决这件事是否我一个人单方面可以解决呢?这个我也不能保证,不过我可以说,我本人和特区政府会尽力做。

  多谢主席。



2009年3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2时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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