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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就「全面改善综合家庭服务中心成效」议案的开场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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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今日(三月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全面改善综合家庭服务中心成效」议案的开场发言全文:

主席∶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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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我感谢黄成智议员今天提出这项议案,以及张国柱议员及李慧琼议员就议案提出的修订。

  和各位议员一样,政府十分重视家庭功能,因为家庭对个人,以至整个社会都有深远的影响。在日常生活中,当我们无论是遇到开心的事情,或是面对困难或情绪困扰时,家人的分享、谅解与支持是最重要的;在社会层面上,和睦的家庭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我深信,如果每一个家庭都能有效发挥其应有的功能,许多社会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

全面的家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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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以来,政府的社会政策都是以支援家庭、巩固家庭,以及促进家庭成员的福祉为核心价值。就以社会福利为例,近年社会福利署(社署)投放于家庭及儿童福利服务范畴的资源每年都有所增加。在二○○九/一○年度,这方面的预算就增加了百分之十二点六,拨款达十七亿八千五百万元。我想藉此机会,扼要地介绍政府所提供的部分家庭福利服务。

  综合家庭服务中心是我们提供家庭福利服务的骨干,目前全港各区有合共六十一间综合家庭服务中心,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一站式以及多元化的服务。此外,我们亦为儿童、长者、残疾人士等个别家庭成员提供针对性的福利服务,并协助他们的照顾者履行家庭成员的责任。

为高危家庭提供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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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成智议员在议案中特别关注到多重受压和高危家庭的需要。事实上,在过去数年,我们正是不断投放新资源,加强对这组群的支援。

  例如有些家庭,虽然亟需援助,却不愿接受服务。针对这些家庭的特质,社署于二○○七年推出一项「家庭支援计划」,透过义工和专业社工更频密的外展工作,主动接触这些家庭,把他们连接到合适的支援服务。

  我们亦特别为身处危机的家庭,包括面对家庭暴力的家庭提供专门服务,以确保其家庭成员的安全,及防止问题进一步恶化。事实上,在过去数年,政府不断增拨资源,加强对家暴受害人的支援。财政司司长在上星期的预算案中,刚公布由二○○九至一○年度起,我们会增加经常性拨款每年约二千五百万元,进一步强化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直接支援。

  具体来说,我们会在社署辖下的「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即社署的重案组)增加十二名社工,同时在临床心理服务课增加两名临床心理学家,加强对施虐者提供的辅导服务,包括继续推行和进一步发展施虐者辅导计划。我们亦会增拨新的经常性资源,资助危机介入及支援中心(芷若园)在奖券基金拨款期满后继续运作,并加强家庭危机支援中心(向晴轩)、自杀危机处理中心、四间妇女庇护中心 及保良局新生家的人手,为家庭暴力受害人、亟需援助的家庭、有需要的儿童及曾自杀的人士及其家人提供适时和更有力的支援。社署亦会继续推行宣传教育,提高市民对家庭暴力问题的认知,和继续加强相关前线专业人员的培训。

  近半年来,全球皆受金融海啸影响,不少香港市民亦因而受情绪或家庭问题的困扰。在去年,我们已作出迅速回应,向两间非政府机构拨款合共二百一十七万元,资助它们设立由注册社工接听的「金融危机情绪辅导热线」,为有需要人士提供二十四小时辅导服务。

综合家庭服务中心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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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遇上家庭问题,需要寻求福利服务时,一般都会联络社署的综合家庭服务中心,正如黄成智议员所说,综合家庭服务中心能否畅顺运作,对于解决许多个人及家庭问题,以致维系社会和谐,都有关键的作用。因应议员的关注,我希望在这里扼要地介绍综合家庭服务中心的服务理念及运作模式。

  综合家庭服务中心是社署在二○○四至○五年度,透过整合家庭服务资源而分阶段设立的。在正式推行综合家庭服务中心的服务模式之前,社署已透过推行试行计划,并委托大学进行评估研究,确定这个服务模式比以往分散服务的模式更能有效地满足不断转变的社会需要。

  现时在全港六十一间综合家庭服务中心当中,有四十间由社署营办,其余二十一间则分别由九间非政府机构营办。所有中心都是按「儿童为重、家庭为本、社区为基础」的基本服务方向,以「方便使用」、「及早识别」、「整合服务」和「伙伴关系」为服务原则,提供一系列有预防、发展、教育、支援和补救作用的服务,包括家庭生活教育、亲子活动、谘询服务、小组支援、义工培训、为有需要的个人或家庭提供辅导和转介服务等。此外,综合家庭服务中心的社工亦会采取更主动的服务模式,或通过外展服务接触社区上亟需援助的家庭,向他们介绍并鼓励他们接受各种支援服务。

  综合家庭服务中心与其他服务单位,例如综合青少年服务中心、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学校社工及老师等保持紧密合作及联系,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最适切的协助;有需要时,亦会将个案转介予其他合适的服务单位跟进。

综合家庭服务中心的规划及人手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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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一间中心都有清晰的服务地域范围,社署会视乎各区的个别需要,考虑增拨资源,加强综合家庭服务中心的人手及督导。中心主任会因应地区和服务使用者的需要,并按社工的专长,灵活调配人手。

综合家庭服务中心服务模式实施情况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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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二○○四/○五年度重整家庭服务的工作完成后,至今已三年多,社署及福利界均认为现在是检讨综合家庭服务中心服务模式实施情况的适当时间。社署因此在去年十月透过公开招标,委托香港大学进行「综合家庭服务中心服务模式实施情况检讨」。我们期望透过这个检讨,可以了解在中心的服务模式下,中心的运作能否达到预期的目标,并找出有助综合家庭服务中心更有效地提供服务的因素,研究可行的改善方法,令这个服务模式更臻完善。

  黄成智议员关注的事项,例如综合家庭服务中心的服务成效(特别是在主动接触面临危机的隐蔽家庭方面的成效)、中心的具体运作情况、服务表现的标准(例如服务量和服务成效指标等)是否需要修改;又或是张国柱议员在修正案中提及,如何在综合服务模式范畴内发展专门化服务,以及加强与其他服务建立策略性伙伴关系、协作和配合等,都是在今次检讨中会深入探讨的议题。

家庭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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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为家庭提供的社会服务不限于福利,在其他政策范畴推行的措施,对家庭都有支援的作用。为了更有效地评估和协调政府为家庭所提供的各样支援和服务,从而制订更全面的策略,政府在二○○七年成立了由政务司司长领导的家庭议会,就有关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见,并协助政府宣扬家庭核心价值的观念。

  家庭议会已就多个议题作出讨论,包括深入探讨家庭核心价值及和谐家庭关系的要素等。政府以及家庭议会将继续与各持份者及有关的委员会紧密合作,推动及深化各项家庭友善的措施,并研究如何在制订政策的过程中多些考虑家庭角度以及对家庭的影响,促进家庭的健康发展。

鼓励雇主缔造家庭友善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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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视家庭不单是政府的施政方针,亦是香港社会的核心价值。社会各界人士都可以在这方面作出贡献。正如李议员在修正案中提及,雇主可以为员工缔造家庭友善的工作环境。这一点我也很认同,因为友善的工作环境可以改善员工的作息平衡,让员工有更多时间关怀和照顾家人,从而促进家庭和谐。

  政府已率先在二○○六年起分阶段实施五天工作周,让公务员可以更好地兼顾工作和家庭,并希望藉此起到示范作用。另一方面,劳工处亦担任促进者的角色,积极与企业及非政府机构等伙伴合作,透过多个渠道,向雇主、雇员及普罗大众推广「家庭友善雇佣措施」,鼓励雇主在工作场所广泛采纳弹性工作安排及雇员支援计划等措施。劳工处会在本月派发一本辑录多个良好人事管理及家庭友善雇佣措施的成功个案的小册子,鼓励更多雇主实行有关措施。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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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刚才我简单介绍了特区政府所提供的各项支援家庭的服务和措施,以及综合家庭服务中心的服务模式。我会在听取各位议员的意见后,再作回应。

  多谢主席。



2009年3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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