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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署理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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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署理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今日(三月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积极推动《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配套政策」议案辩论时的致辞全文:

代主席女士:

  自国家发展及改革委员会於今年一月八日公布《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纲要》),社会各界对《纲要》一直非常关心。事实上,特区政府高度重视《纲要》的战略意义。《纲要》将珠三角地区的未来发展提升到国家发展战略层面,并把粤港澳合作明确为国家政策。这是粤港澳合作的一个战略机遇,也是香港承接国家改革开放三十年的重要契机。

  香港社会普遍认同要深化粤港澳合作,共同建立亚太地区最具活力和国际竞争力城市群,推动香港服务业在内地发展,和强化香港的国际金融、航运和贸易中心的地位。

  目前,香港与其他地区一样,正受到金融海啸的影响。我们要力发展经济,充分善用《纲要》所带来的新机遇。举例来说,香港本土市场只有七百万人,但是如果我们可以藉《纲要》所提供的框架平台,进一步发展大珠三角内的五千万人口这庞大市场,继而拓展到外省,这样我们纵然目前受到金融海啸的冲击,仍然可以共同开创一片新天地。

  代主席女士,粤港澳三方致力推动《纲要》的落实和跟进工作。《纲要》公布不到两个星期,粤港双方已於今年一月二十一日举行工作会议,商讨落实《纲要》的工作。相隔一个月,粤港澳三方亦於二月十九日在香港召开了「粤港澳联络协调会议」,确立《纲要》下的合作重点和机制,并就如何共同推进实施《纲要》的多个主要合作项目交换了意见,和达成一系列的共识。粤港澳同意,在「一国两制」的原则和落实《纲要》的基础上,三方会继续逐一就多个领域的合作展开协商。三地政府亦会适时召开协调会议,共谋对策。

  为进一步深化粤港合作,行政长官在昨日(即三月三日)与广东省汪洋书记和黄华华省长会面,并於会后会见传媒。行政长官表示,粤港双方同意在四个重点领域推进合作,包括:

  (一)基础设施;
  (二)产业合作(包括金融服务、旅游、流感疫苗、创意设计产业和CEPA与广东的「先行先试」措施);
  (三)环保;及
  (四)教育。

  粤港双方又同意就两个专题(即「共建优质生活圈」和「基础设施建设」)共同编制区域合作规划,并於今年内制订「粤港合作框架协议」。我们会尽快开展有关工作。

  粤港澳三地政府一致认为,大家必须紧密合作,共同推进区域的整体发展,使三地成为全球最具国际竞争力的区域之一。黄定光议员所提的动议议案,反映了对《纲要》和粤港澳紧密合作的关注。特区政府向来重视与广东省和澳门的合作关系。透过三地多年来的合作和联系,至今取得不少实质成果,为三方全力推动落实《纲要》的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代主席女士,稍后,我会就各位议员所发表的意见作出进一步回应。多谢代主席女士。



2009年3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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