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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八题:殓葬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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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三月四日)在立法会会议王国兴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社会福利机构(社福机构)向本人反映,它们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廉价的殓葬服务时遇到不少困难,例如它们必须按法例聘用持牌殓葬商承办殓葬工作,以及设于市区的火葬场的服务收费与新界的不统一。此外,由于火化服务时段供应紧张,而且是以先到先得方式分配予轮候人士,加上每人最多可预订五个时段,殓葬商霸占了大部分火化时段,以致社福机构未能预订该等时段。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会否修订有关法例,准许社福机构自行处理殓葬工作;若否,原因为何;

(二) 会否改善预约火化服务的安排,例如把部分火化时段拨供社福机构使用;及

(三) 为何市区和新界的火葬场服务收费不统一?

答覆:

主席:

(一) 从事殓葬业务,须向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署长申领牌照。这是《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第92AB条的规定。社福机构和其他人士一样,可依法例规定申领牌照,不受其他限制。事实上,现时全港94个持牌殓葬商中便包含社缒机构。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殓葬商规例》(第132CB章),「殓葬商」是指其行业或业务为承办与埋葬人类遗体工作有关的人士,而规例内「埋葬」的定义包括「火葬」。因此,任何人士申请土葬或火葬服务时,均必须向食环署提供其所聘用持牌殓葬商的资料,目的是依法规管埋葬遗体的工作,以及保存纪录,以备日后有需要时复查。

(二) 不少市民选择委托殓葬商一站式代办死者身后事,包括预订火化服务。食环署与殡葬业界代表商讨后,自二○○三年开始实施每位轮候预订火化服务人士最多可获派发五个筹的安排,但轮候人士必须提供资料证明已获相等数目的市民授权代办预订手续。此安排免却市民必须亲身办理的手续。而受委托的殓葬商最多可获派发五个筹,亦有助缩短每次排队的轮候时间。此安排同时亦可照顾家属选择亲身申请的个案。先到先得的原则亦能得以维持。

  现时,持有殓葬商牌照的社福机构可以直接接受家属授权为死者预订火化服务,无须通过其他持牌殓葬商代行。如死者在港并无亲属,社福机构仍可以直接办理,但申请表须列明死者并无亲属在港的情况。

  如果社福机构并非持牌殓葬商,则可带同盖有持牌殓葬商盖印的申请表到预订火化办事处,或委托持牌殓葬商办理预订火化服务。

  与其他轮候预订火化服务人士一样,如果社缒机构获多于一位死者的家属授权或代表多于一位在港并无亲属的死者,亦最多可获派发五个筹。以上的安排公平、公正,行之有效,无须改变。

(三) 火化成人及小童遗体,市区的收费分别为港币1,300元及650元,而新界则为港币1,220元及915元。这收费由前市政局及区域市政局厘定,两者金额虽然不同,但均包含相当的补贴。政府正进行统一两个前蒥政局收费水平的检讨,并会根据「用者自付」的原则、市民的负担能力和接受程度,以制定调整收费的建议。



2009年3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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