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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一题:委任行政会议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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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三月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汤家骅议员的提问和政务司司长唐英年的答覆:

问题:

  行政长官较早前委任了五名行政会议新成员,部分人选引起了争议。其中一名成员曾被评选为立法会十大表现最差议员;而据报章报道,有传言指称在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下称「中联办」)介入之下,该成员的委任变相成为政治交易:政府以行政会议议席作为条件,换取该成员在去年不循某功能组别参选立法会,好让一名亲政府政党的成员晋身立法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行政长官采用什么准则挑选这批行政会议新成员,市民对有关人士担任公职的表现的评价是否考虑因素之一;这五名新成员的背景及资历怎样符合这些准则;

(二)行政长官在公布上述行政会议新成员名单前,有没有就有关人选谘询中联办或其人员;及

(三)政府将采取什么措施,释除公众对行政会议议席沦为政治交易筹码的疑虑,以及会如何加强行政会议的公信力?

答覆:

主席:

(一)根据《基本法》,行政会议的成员由行政长官从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立法会议员和社会人士中委任,成员须是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行政长官委任行政会议成员时会考虑人选的能力、专业知识、操守和对社会事务的参与和承担等。

  行政长官于一月二十日公布委任刘皇发议员、刘遵义教授、胡红玉、杨敏德及叶维义为行政会议成员。五位新成员分别对地区事务、社会政策、工商、金融、经济、教育等领域,有敏锐的触觉和深入的了解;他们有丰富的专业和公共服务经验,对内地发展有深刻认识。委任这些成员,可协助特区政府制定能够回应市民诉求,以及视野广阔的政策,并对香港参与珠三角,以致国家整体的发展,发挥有效作用。

(二)按照《基本法》的规定,行政会议成员的任免由行政长官决定。

(三)所有获委任的行政会议成员,均是在其行业有卓越成就、有才干、与社会各界有广泛接触的人士。他们都是全心服务香港市民,有承担的人。凭借他们在各范畴的专业知识、对社会事务、国家事务的了解,及公共服务的丰富经验,定能协助特区政府制定切合市民需要的政策,为市民谋福祉。有关行政会议成员的委任是政治交易的疑虑,是毫无事实根据的。



2009年3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1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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