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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八题:向少数族裔人士提供银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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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三月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慧卿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有银行拒绝为巴基斯坦裔香港居民开设户口,理由是他们来自恐怖分子国家。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五年,政制及内地事务局辖下的种族关系组、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和平等机会委员会(平机会)有否接获有关的投诉;若有,详情为何;及

(二) 有否评估上述情况是否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种族歧视;

(i) 若评估结果为是,当局会采取何种措施,确保少数族裔人士受到《种族歧视条例》(第602章)的保障,特别是获取银行提供服务方面,以及种族关系组、金管局和平机会会否就为少数族裔人士提供服务事宜向银行发出指引;若会发出指引,详情为何;

(ii) 若评估结果为否,理据为何?

答覆:

主席:

(一) 在过去五年,平等机会委员会(平机会)并没有接到有关投诉。政制及内地事务局辖下的种族关系组则收到四宗与少数族裔相关的银行拒绝开户的投诉。

  至於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方面,该局在过去五年并没有接获巴基斯坦裔香港居民未能开设银行户口的投诉,不过在此段期间,金管局接获三宗涉及少数族裔人士被银行拒绝开户的投诉。三位投诉人属不同种族,涉及的银行亦不相同。据金管局向有关银行了解,其中一宗个案,是因为投诉人与银行之间出现误会,银行实际上并没有拒绝为投诉人开户。其余两宗个案,主要是投诉人未能提供足够资料,符合银行的开户要求,当中并没有涉及种族歧视成份。

(二) 《种族歧视条例》预计於二○○九年中全面实施。在这之前,任何与某一族裔的人士於银行开户有关的投诉均不能根据《种族歧视条例》处理。在《种族歧视条例》全面实施后,平机会将有权调查这类投诉,及在考虑个别个案的情况及《种族歧视条例》相关条文后,就有关个案作出评估。平机会会留意发展情况,在有需要时向银行业就有关事宜发出指引。

  此外,金管局亦曾与七家主要零售银行了解情况,它们均表示有向少数族裔人士提供户口服务。事实上,它们的开户要求,适用於所有客户,当中并没有针对个别种族人士的额外要求,客户的种族背景亦不是它们考虑是否为其开设户口的因素。



2009年3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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