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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今日(三月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刘江华议员的提问所作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於残疾人士使用行人天桥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有否规定新建的行人天桥必须设有升降机,以方便残疾人士;若否,原因为何;
(二)当局会考虑什么因素,以决定应否於现时由政府管理的行人天桥加设升降机;及
(三)过去三年,有否收到市民提出於现有行人天桥加设升降机的建议;若有,有否接纳该等建议;若没有接纳,原因为何,以及对於未能使用行人天桥的残疾人士,当局有否制订措施,以减少他们横过马路时的不便?
答覆:
主席∶
(一)为推行无障碍通道政策,当局从二○○○年起规定,由运输署管理的新建行人天桥必须设有斜道或升降机,以方便残疾人士。
私人建筑物附设的行人天桥一般用作连接两幢建筑物,残疾人士进出这些建筑物或行人天桥,可利用设於建筑物内供残疾人士使用的斜道或升降机。 根据《残疾歧视条例》及《建筑物(规划)规例》的规定,新建的私人建筑物,须为残疾人士提供到达该建筑物或其设施的通道,除非提供这些通道会对拟建新建建筑物的申请人造成不合理的困难,或是在该建筑物范围内提供这些通道并不可行。
(二)及(三)运输署不时收到市民的建议,提出在不同地区的现有行人天桥加建升降机,我们会在技术上可行及没有合理替代路线的情况下,在现时未设有符合标准的无障碍通道的行人天桥进行加设斜道或升降机的工程。在二○○六年二月至二○○九年二月期间,路政署共在十七条行人天桥完成加设升降机,另有一条行人天桥加设升降机工程正在进行。此外,路政署正筹划在七条行人天桥加设升降机,并正为二十八条行人天桥进行顾问研究,评定在有关天桥加强无障碍通道设施的可行性,顾问研究预计会在今年年中完成。至於未能采纳在其他行人天桥加设升降机的建议,主要原因是建议所提及的行人天桥已设有斜道,提供无障碍通道供残疾人士使用。
为方便未能使用行人天桥的残疾人士,我们会视乎实际情,考虑在有关的行人天桥附近加设指示牌,提供路面过路设施的信息,亦会因应实际需要设置低边行人路,在路面提供无障碍通道。
完
2009年3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27分



